你说这话还不如去买保险,如果官司输了或者病没看好,保险公司可以包赔一定数额的钱。但是保险公司也会审查,如果明显属于必输或者肯定看不好的,人家也会拒单的。自己的事儿,最终的风险还是自己承担的,如果事情没办好,还是先要反思自己,做人还是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吧。
打官司100%胜诉,医生治病包治好,本来就是谬论
就打官司来说,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打官司一般是双方对垒,就像两个人打擂台,必然会有一方是输的。
社会上有些非律师或者律师标榜胜率100%,胜率90%以上,那都是***的。往往一个办理疑难案件的高手律师,其综合办理案件的胜率更低,而代理简单案件或者只代理原告的律师胜率自然就高了,就像看感冒发烧的医生治愈率肯定高,ICU或者肿瘤科的医生治愈率自然就更低。但是,这并不代表ICU或者肿瘤科的医生水平比看感冒发烧的医生低。
所以,100%打赢官司那是骗人的,当然就个别案件来说肯定能赢,比如一个人想诉讼离婚肯定100%能离。
就看病治人来说,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一个癌症晚期的人要求医生100%治愈,那是痴人说梦。如果真的有这样的医生,赌王何鸿燊就不会走了。
总的来说,任何事情都没有100%,如果你想把所有风险都转嫁给律师或者医生,那么基本上没有人会愿意帮助你。最后的结果是,你想打官司没律师敢接,你想治病,没医生敢看。人都是相互的,我相信律师和医生都是有良知的,都想赢官司,都想医好人。
就我而言,要么不接受委托,一旦接受委托就会竭尽所能,因为如果因为自己的失误导致当事人经济损失或者多蹲三五个月,心理压力是特别大的。
这个问题的两种类型,都是涉及风险评估的,但两个类型还是有明显差异。
首先谈看病,由于现代医学本身对人体相关机制的研究只有10%左右,所以哪怕小小的感冒,也有丧命的可能性,比如病毒的变异,或心脏骤停、脑出血等突发意外,均会让治疗过程具备不确定性。所以,正规的医院、正规的医生,从不打包票说包某个病治好,更不会写下保证!相反,不规范,尤其是江湖郎中,才喜欢拍胸脯以忽悠患者掏钱。
再谈打官司。与人体复杂的、互相制约且尚有未知领域相比,一个案件的分析与相关法律条款的适用性,是相对比较明确的。所以,打官司里面有一种类似100%保证的变通打法:风险代理,英语是contingency,意思是如果官司输了,则委托人无需付律师服务费。风险代理这种方法,中国和国际很多国家都是允许的。由于律师可接受任何一方的委托,所以有不少无职业操守的律师真的是“原被告通吃”,甚至出现不少收了律师费后只流程式服务而不在乎委托人输赢的情况,所以如果是金额较高(胜诉后佣金远高于传统律师费)的诉讼案,很多人喜欢找接受风险代理模式的律师。
你好,谢谢邀请回答这个问题,不管任何人动刀捅死人,1刀跟100刀捅死人性质是一样的,没有区别,都是杀人,犯的同样错误,只是刀数多少,性质恶劣区分。
但是,什么也不是绝对,1刀捅死人可能有几种说法,为什么呢,若是一个人被欺负,一忍再忍,最后忍无可忍,无需再忍,仇恨冲昏头脑,失去理智。
抽刀就捅,一刀命中要害,当场把人捅死,虽是***,性质相同,是迫不得已才如此,只是性质没捅100刀恶劣。
另外一种情况是误伤,本来无心***,也无意要对方性命,只是吓唬对方一下,若是双方在不冷静的情况下,互不忍让,人在情绪失控的情况下,丧失理智,也没想拿刀捅人是犯法的,就给对方1刀,谁知命中要害,当场毙命。
看见对方死了,也惊呆了,不知所措,知道犯了天大的错误,这时候才后悔,可是悔之晚矣,本来无心插柳柳成荫,让自己背负***的罪名,百口莫辩,自己犯的错误自己承担,虽然只用了一刀,同样是***。
但是,用100刀***就不一样了,都是***,性质非常恶劣,残暴,没有人性,就是想至对方于死地,没有一点回旋余地。
人的思维很邪恶,心狠手辣,本来把别人杀死了,还不间断的用刀捅,没有深仇大恨是不可能的,把所有的怨气发泄在死人身上,为了解气,才有这样的事发生。
这种行为就是故意***,同归于尽,没有什么可讲的,而且***非常残暴,惨不忍睹,不用说就是死刑,前者一刀虽同是***,没有后者恶劣,这就是***区别所分。
但是,犯了法,不管1刀也好,100刀也好,都是***,性质一样,***的方法不一样,都会受法律制裁,这是没有道理可讲的,自己作的孽,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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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刀捅死的,可能是错手误杀,可能算防卫过当,一百刀属于虐杀,死后残害尸体,最过肯定是不同的,如果是一群人捅的,那么要看有没有受人雇佣,如果有主谋负主要责任,如没有谁捅的致命伤谁负主要责任,不过没事儿***干啥?干死一个毁了两家,他死了家庭可能会分崩离析,你被判了结果也一样,多克制自己吧,别犯罪法律是块铁,谁碰水出血。
一刀捅死的,可能是错手误杀,可能算防卫过当,一百刀属于虐杀,死后残害尸体,最过肯定是不同的,如果是一群人捅的,那么要看有没有受人雇佣,如果有主谋负主要责任,如没有谁捅的致命伤谁负主要责任,不过没事儿***干啥?干死一个毁了两家,他死了家庭可能会分崩离析,你被判了结果也一样,多克制自己吧,别犯罪法律是块铁,谁碰谁出血。
一刀,代表专业性也代表故意性和非故意性,一百刀代表仇怨很深。无论刀数,只要流血状况得不到救助,半刀也会致死。只要客观上受害者死亡,无论刀数多少,就算用刀背,刀身拍打也是故意***。主观恶念的差异以及造成的社会影响才是法院(法官)[_a***_]多少的依据。
如果被害人本身有内伤或重病,刀剑棍棒等外力攻击就不定具有致命性,在造成后果所负的责任就会减少。法官亦可以依法从轻判刑。
如果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或未满十八周岁或是限制能力行为人,如果主观恶念不大,也是可以有免刑的可能性。如果犯罪嫌疑人主观恶念很大,造成的纸会影响很大,是累犯,即使是未成年人和限制能力行为人。国家司法机关也可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实行拘留拘役管制或判处有期,***或***。
至于犯罪嫌疑人,不管用的是铁刀,金刀,银铜刀,古董刀,手术刀,木刀木剑竹剑,也不论是刺硕多少刀,都属于故意***或过失***。如果犯罪嫌疑人杀死的是外国人,那么就很容易造成国际外交事件。
不轻易劲刀剑则是避免伤亡岀现的
最好乡法了。民事刑事纠纷交给司法机关处理则最好了。冤家宜解不宜结。👮👮🧛♂️🧛♀️
1刀捅死人和100刀捅死人应该是判刑一样的,因为都是***罪,但1刀捅死人和100刀捅死人的罪犯,在***的过程中,动机和情形是不一样的,有的拦路抢劫,或者偷盗,有的是打架斗殴或者情杀等等,将人1刀捅死,一般不会在补1刀或是多刀,有的为了***灭口,怕受害人复活,也有可能补上几刀,在捅死人中,100刀很少听说过,只有***者对受害人,有着不共戴天的仇恨,恨不能将受害人碎尸万段,也有可能捅上100刀,以解心头之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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