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个是很正常的现象呀!就像其他行业一样,为什么大部分人不去自己开公司,而去上班呢?而且,开律师比开公司难多了。
第一,开公司还可以***用认缴制,开律所都得实缴的。在场地费用等相同的情况下,开律所比开公司其实还要相对较难。
第三,公司由工商部门管,律所由司法部门管,相较于公司而言,律所要面对的各项管理要频繁得多,复杂得多。至少,开公司的话工商部门不会要求你经常参加会议吧?
第四,开律所的资格比开公司要苛刻得多,开公司一般只要不是黑名单就问题不大,开律所要考察执业年限因素等。而且在过去律所办理流程未改变之前,除了国资所就是合伙所,合伙所必须要求三个以上律师,还有执业年限要求。
相对于开律所而言,开公司要简单得多,但从客观情况来看,选择在别人公司的上班的人都是远远多于开公司的人的。而开律所那么难,出现大多数律师选择挂靠律所的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
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第十五条 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有三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第二个问题:为什么大部分人不去自己设立律师事务所。
个人律师所不能随便开设。现在国家严格控制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基本不许批准了。
就是设立合伙所也必须能够符合设立党支部的才允许设立。
设立律师所不是人们想象的那样,想设立,国家就会批准的。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律师必须在律师所执业。
开律所与只做律师可以说,差距不是一般的大,用天差万别来形容也不为过!
如果只做一个律师的话,那就只有围绕着法律条文、事件故事、当事人和法官等转了,相对来说比较固定,专业,单一。风险不会太大,无外乎就是代理的官司输赢的问题,业务水平高低的问题。
而开律所就不一样了,不会像律师打官司那么简单!首先,要懂得经营策略,律所受益高低、业务好坏、发展方向、管理知识、会计知识等等,都得去学习,去掌握,去做好!涉及的面太广,量太大,费神费脑!其次,不单纯像律师搞关系那样,不但要与法官搞好关系,与合伙人、律师职工、公检法、税务等各方面都得搞好关系,哪一样考虑不到都会吃亏,都会对自己不利!再者,开律所风险较大,税收、工资、水电租金等等,即使没有业务量,这些固定费用都得交,一个不能少。如果效益不好,这些费用都交不起!不像律师。搞不好就是走人。你开律所怎么走?怎么换单位?只能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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