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为什么不能直接以自己名义接案,而需要以律所名义接案再指派。原因很简单。1.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利益。2.司法部门更容易监督律师的执业纪律。3.税务部门更容易核算律师纳税。
一、从委托代理合同来说,当事人只能和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律师事务所再指派本所律师代理本案,当然,律师一般都是当事人直接提前定好的。律师不能代理合同作为一方主体,律师只能在律所挂职,不能个人直接代理案子。
二、律师法及律师行业自律管理规定都要求必须和律所签合同,法律服务才能有保障。
四、律所统一接案可以避免收费乱像及恶意竞争,便于律师行业管理。
五、律师个人收费如果卷款跑路,或者以律师名义诈骗,当事人权益得不到保障。
六、律所管理制度一般有提成制、固定管理费制度,公司制等,这决定了律师的收入方式及自由度。公司制一般都是直接拿工资,正常上班。其他制度比较自由,可以自由安排工作时间,自行决定是否接案子,收费也可以在律所规定范围内内自由协商收费。
七、至于你说的你朋友不能出去,估计就是相当于公司制的律师了,固定工资固定工作时间,当然不能随便出去。
八、这些年法制进步了,管理完善了,不允许律师私下收费,前些年比较乱点,可能存在律师可以自己收费的情况 ,现在就是挂靠律所,一般也是费用全交律所。
九、对于收费不正规律所就要注意了,往往服务水平堪忧,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有时还有一些法律工作者冒充律师乱收费 ,所以要仔细鉴别。
先说这些吧,打字太累了, 哈哈
讲个年前才发生的事情,抖音上有一个女律师给自己做宣传推广,可能做得还不错,真的在平台上找到了潜在客户,接到了一桩案子。
可随后,这位女律师被司法局处罚了,原因就是违规揽案子,没有通过律师事务所接案源,而是自己私下就接了。
这个事情跟题主所说的事情相印证,你就明白了,律师是真的不能私下接案子,不被抓到也就罢了,帮对方处理点小事情无伤大雅,但要被抓到就是个麻烦事,弄不好律师证给吊销了,那就得不偿失。
那为什么不能律师自己接案件,而要通过律师事务所呢?
主要还是为了管理问题,律师都是要挂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才能接案件的,到法院打官司,除了交委托书,还要交律师事务所的所函。
当然,也有“律师”规避这个问题,通过公民代理的方式,以个人身份代理案件,但这种做法是受到限制的,民事诉讼法修改之前,这样操作的律师、法律工作者还挺不少,修改之后,没有亲属关系、员工关系等,一般是禁止公民代理的,律师想再用这一招规避管理,已经行不通了。
律师提供的是法律服务,而法律这个东西,懂的人如鱼得水,不懂的人寸步难行,说难听点,就是律师如果铁了心地坑自己的被代理人,对于一些诉讼能力较差的当事人而言,真是被人卖了还替人数钱,因为你对中间的弯弯绕绕不懂,而律师往往又是历经世事,懂的东西太多,遇上品性不高的律师,如无规则,被坑的机率也高。
律师事务所是受司法局监管,而律师又受律师事务所管理,虽然这种管理形式大于实质,不可能像公司企业员工那样的管理(但现在一些律师事务所也***取公司模式),但有管总好过无管,敬畏之心会更强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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