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与否的关键在于“证据”,既然已经被辞退了,那就应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给你这么四点建议:
第一,搜集证据,搜集证据,搜集证据。
这是最关键的。要搜集你与公司构成事实劳动关系的确切证据,包括工资条、签到表、值班表、工卡等等具有证明你在该公司工作的所有材料,尽可能全面,这个是你能否成功的基础。
把你所搜集到的证据和公司应该承担的相应补充向公司摊牌,要求其给予合理的补偿,如果公司答应谈,就是补偿数额的事了,能够谈下来最后,吃点亏也可以,毕竟走仲裁时间很长,也很劳心费力。得到些补偿就可以了,把精力用到再找新的工作上。
公司不欠合同,不交社保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把你的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让劳动监察部门责令其给予补偿,执法部门介入的情况下,公司有压力,可能会落实补偿,减轻其责任。
第四,提起仲裁。
提起仲裁要有证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一般都是先调解,调解不成的再进行仲裁,你需要依据事实,拿出过硬的证据,只要证据过硬,一般情况下会有一个满意的结果。仲裁结果是必须执行的,如果公司不执行,可以向法院提请强制执行,注意不要超过法定的时限。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你在公司做了多长时间?半年以上申请仲裁才有意义。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半年,半年后必须签合同交社保。你的权利是双倍工资赔付最长11个月,补交社保。你可以找当地劳动监查要他们出面协调。不行就申请仲裁,比较麻烦,流程,申请书,证据,交仲裁,等开庭。友情提示要钱不易,劳动法不是刑法宪法威力有限!!!
您好,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在劳动者入职之日起30日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自入职之日起一个月至一年期间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支付标准的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
依照您所述的情况,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差额工资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关于社保,可以向社保局投诉。
你如果有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你是企业员工,只是没签劳动合同,那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其付双倍工资(入职一个月后至满一年)就可以胜诉,至于补偿,那要看离职原因,如果不是主动离职或因犯错被除名,应该也可以有补偿。
首先你有工资流水,就是说每个月公司给你银行卡转账,或者你有工资单证明你确实在这家公司上班了,或者你的同事,总之一切可以证明你确实在这里上班的证据。然后你基本已经胜利80%了。被公司辞退,只要不是你主动离职的,你都可以要求补偿,按在公司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作n年,那就是补偿n个月,因为没有签合同,那就要翻倍,也就是2n个月工资的补偿,再加公司应提前一个月让你离职,总的补偿就是2n+1。未交社保的话,直接去社保局举报,公司也要补缴。申请仲裁基本没得问题,剩下的20%是要补偿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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