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说白了就像是你登录某个网站,你手机收到的验证码一样。只是对一种关系的确认或者是告知。因为有人用它来吓唬人,比如讨债公司的***律师函。也有人因不懂而被真律师函吓,所以有时候他被滥用了,作用夸大了。他就是个验证码,确认一下,你是否是亲自在登录网站,如果不是,你的号可能被人冒用了,及时维权。
律师不是公权力机关,律师函不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换言之,你接到律师函可以不理它,它并不能强制你做什么,但是,这种不理会也可能产生某些不利的后果,比如说让你停止侵权你不听,下一步就是起诉,把你告到法院,那就不是你收手就能了事,而要等着***的裁判。
有可能你赢,有可能你输,但你绝对要相信,明星都花大价钱请律师了,对证据、事实和法律上的把握相对是比较精准的,会作预判。
如果律师认为稳输的官司,他肯定不会劝明星去打官司,除非脑壳秀逗了,明星官司一输,面临的就是更难堪的舆论后果,律师没办好这起官司,以后估计也没明星再找他代理案子。
所以,律师建议明星***的,肯定是他认为比较有把握的案件,而不是专门给人送人头。
当然,纯粹收到律师函,也不必慌张,这意味着明星还没有非***你不可的地步,至少他是有协调和解的意愿的,所求者多半也就是你停止侵权行为,最好是有赔礼道歉什么的,以挽回他的名誉损失。
而如果直接***,这层台阶就没了,明星和侵权者直接硬碰硬,事情闹大,可能都没好果子吃。
比如我听说过某女明星的一个名誉权官司,说是有人黑他整容、秃头啥的,最后打官司,法官认定秃头是造谣,对方要向女明星赔礼道歉,但对整容就没过多评述。
按理说,这官司是明星赢了,可网友会解读,立刻认为判决书潜台词就是整容是真的,聊这个话题更欢了。
明星扎堆发律师函,律师函在公检法没有介入该案件前,不具备什么法律效应,只是用来吓呼tα人而己,封堵tα人的嘴,或者是自己的不攻自破,便向炒作而己,***如遇上官司了,通用的做法是依法律为准绳,依亊实为依据,在人民法***没有做出判决前还不知道谁是谁非,谁是罪犯,还没定性,但是公安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的法律文书有所不同,具𠕇法律效应。明星一般都是花大价钱律师费为自己来辩护,或者有御用律师,普通嫌犯只等公检法的法律文书。
律师函,说白了,就是由律师执笔,替当事人写给对方的一封信而已。
律师函是用专门的法律术语,帮当事人把想说的话写成书面材料,并告知对方。对方可以听、也可以不听,没强制性要求。
接到律师函和收到一封信、一个邮件、一条短信也没什么太大的区别,不必大惊小怪。
“函”这种文体,在现实生活中很常见,不是律师特有的,比如:银行有“催收函”、审计有“询证函”、疫情防控有”协查函”等等。
律师函不是传票,名义上是告知被***人,“我要告你了”,实际上没什么法律效力,只是个告知。如果被告诉人觉得对方是敲诈、无理的闹,可以不理他。如果觉得自已可能败诉,也可选择和解,私下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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