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劳动仲裁 > 正文

劳动仲裁法实施细则

  1. 每月休息四天,每天工作12小时,可以通过仲裁补发加班费吗?

每月休息四天,每天工作12小时可以通过仲裁补发加班费吗?

看到这个问题,我真的很无奈啊,因为现在比这更惨啊,月初接到总监通知,12月份停休啊,而且每天早上九点上班,晚上九点下班,接下来的一个月都要过着9***的日子啊,我太难啦,兄弟姐妹们,你比我好啊,最起码每月还有4天休息啊。

自从决定转行进入房产置业顾问岗位,才发现真的很坑啊,我是今年8月份开始入行的,刚开始上班每天九点上班,晚上六点就下班了,这样的日子持续了7天,算是给我们新人缓冲期吧。

从此每天就过着996的生活,可是好日子不长啊,从8月到现在休息的日子加起来不超过10天啊,而且每天都12小时班,有时候碰到领导开会,也会到凌晨一两点钟,频率在每周一两次吧,是不是太死亡啦。

劳动仲裁法实施细则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做过房地产的都知道,在项目开盘前后时间比较紧张,没休息也很正常,可是公司应该有相应的补助啊可是什么没有,而且还要罚款,上那说理去。

这时,你可能会对我说,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啊,劳动法上都写明了,只要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时间都是属于加班的,一定要给加班费的,可是现实真的很残酷,大部分都选择了忍受,谁都不想影响自己今后的职业发展

总之,如果我遇到这种情况,真的要思虑再三,公司不太过分,领导还比较体谅下属,一般不会走仲裁的。

劳动仲裁法实施细则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如果能够证明你加班的事实,而公司又没有发加班费,当然可以补发加班费,这是毫无疑问的。

但很多人在仲裁加班费的过程中,碰到了很多奇奇怪怪的推脱理由,就最近我了解到的一个案例来跟你说一说。

这个员工在公司做的是仓库管理员的工作,每天也是工作12个小时,一个月工作26天,他在公司一干就是3年,因为周边工厂里基本上都是这样的工时制度,所以他在从事这个工作时也就默认了这个工时制度。

劳动仲裁法实施细则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但后来他因为与公司直接上级之间发生了一点矛盾,最后发生了肢体冲突,公司就把他给解除劳动合同了,没有任何赔偿,越想越气愤的他在一个老乡的指点下,让以公司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在职期间未发加班费为由对公司做劳动仲裁。

他照做了,但最终劳动仲裁委没有支持他的两个诉求

一来认为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合法的。

二来认为他加班费的申诉不合理不合法,因为公司将他的加班用值班进行了概念偷换。公司认为,这个员工不存在加班,虽然每天工作12小时,一个月26天,但他每天的8小时之外不是加班,而是值班,因为公司给该员工在办公场所安排了休息场所,员工每天也都住在那里,且不是每时每刻都在做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事情,所以他的加班只是值班,而公司又按月支付了他值班费,所以根本不存在加班工资

这个案例中就给我们展示了加班和值班的区别,如果你的加班被认定为值班,那么想要加班费就很难了,因为加班和值班是完全两个不同计算方法。

所以,虽然加班可能都会发加班费,但也要具体问题来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如果对你有帮助,欢迎点赞、转发支持;了解更多人力***、职场信息社保知识,欢迎关注本号,也可以直接私信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