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法律和公权力不是完美的,它们也会犯错误,也会制造冤***错案,而一个冤***错案对法律的破坏力用一万个正常案例都弥补不回来。为了尽量避免法律被破坏,就需要律师这个职业,对公权力提出的证据进行质疑,防止公权力的错误发生。
那你也应该问问医生为啥要给坏人看病?坏人是啥?是你定义的一个人是坏人,那个人就一定是坏人吗?那么医生如果认定一个人是坏人,可不可以拒绝治疗?
法院没有最终定性判刑之前,没有人有权利去判定一个人的好坏,所以不管任何人,都需要律师,辩护权,是***生而有之的权利
来看看“张三老师”的回答:律师之所以为坏人辩护,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那么,一个人的合法权益有哪些呢?来看看《宪法》赋予我国公民的基本权益,主要包括: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结社、***、***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6)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
(7)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在坏的人,都有获得辩护的权力,一个人再坏,他也有相应的度。而公权力又是扩张性的。刑法里面有个原则叫罪责刑相适应。比如说有个人偷了一只普通铅笔,我们不能把它枪毙了。为了防止公权力的滥用。也为了保护这个犯罪人的权利。即使他做了十恶不赦的事情,他也有说话的权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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