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真的,当事人也收到了。但此事,另有隐情。
8月5日,09点-3分,当事人王某,公开宣布,收到朱晓磊律师的,以个人名义,把当时法院判决由王某承担的律师费1万元,转给他,支持他的生活。当时律师收取费用,也是经过协商的。王某对律师一直没有意见。
同日,16点31分,“作者海菱”公开宣布,是朱晓磊看到微博热议,主动加的王某。之前收赔偿款一事,朱晓磊律师收完款就删除了王某的微信。朱晓磊律师说,“作者海菱”在利用王,对朱晓磊律师进行“抨击”,朱晓磊律师并没有觉得案件有错,退还的是吴亦凡诉王胜吉的律师费。还抱怨王某不早点找他。
四年前,吴亦凡律师朱晓磊,代理侵权案件的行为,四年后,在网络舆论发酵下,朱律师退还1万元律师代理费。在道德、良心层面上纠缠,只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我之前说了,退还代理费,可能是考虑社会影响,可能是同情当事人王某,又或者是再次受到委托,但是,这样的行为应该给予理解,给予认同,而不是不分情况的,谴责律师进行维权行为。
如果吴yF的炮王之名被警方证实,则:
第一,五吉胜应拿回3.65万元,并追讨利息;
第二,控告吴yF及其律师的诬陷罪,要求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金额不少于500万元。(建议其中的400万元捐给中国青少年教育基金会)
第三,对当初的判案法官、及吴yF的御用律师进行追责。
估计很难。
即使现在某人因事进去了,不代表当时有那种事情发生。关键还是证据。
除非有当事人,要么某人自招,要么另一方主动站出来,但是这种事情可能性很小。
这就是知识和信息的不对称。某律师也不可能承认自己做伪证。最多会说委托人没有如实说明情况,他也被欺骗了,他也是受害者。云云。
所以啊!
还是老老实实工作吧!折腾来折腾去,自己的胜算也不大,自己还要赚钱养家的。
还有一点,就是看看当地司法机关会不会翻案了。不过也难,就是申述自己也没有材料和证据啊。
所以王吉胜老弟!就当律师发了善心,拿了你36500元,现在返还你10000元。自己就偷着乐吧。
我只想说:人间正道是沧桑。
朱小磊五年后退钱既不是害怕,也不是他有良心。作为***明星资本大鳄御用律师,他用专业知识咬普通人狠准稳,看看王胜吉给他的微信转账,几百块钱不嫌多,一千块钱不嫌少,小伙子因为一句话,打工还债三年,朱小磊和吴签冷漠无情,他们狼狈为奸,老虎的屁股碰不得,用他们专业而强大的队伍掐死一只苍蝇一样。而事实上吴签确实是炮王。他能做,你不能说。
退钱是因为舆论压力,他毕竟是吴签团队一份子,吴签事情败露,他也会受牵连。
律师涉嫌协助隐藏犯罪证据,隐瞒犯罪事实。客观上已经涉及违法犯罪!
退钱,不是良心的发现!而是对协从犯罪的事实予以确认!
这种无良律师会不为良心而认错,他只是因为后台的倒塌无法掩盖他的违规违法行为减轻处罚而努力!
他没有良心,还狠毒缺德,从搞王吉胜征信就看的出来,这小伙这几年都被磨的没有骨气尊严了,10000就被打发了,看过这小伙的发文,生怕得罪律师,还为仇人说好话,可悲又可怜。朱律师摧毁这孩子的精神了,孩子对他言听计从,好狠毒,好手段,好缺德,
朱晓磊非常清楚,当年的诉讼是存在弊端,闭眼说害话,对法律蔑视。“吴亦凡”案件事发后,当年的案件会接种而来,自己触犯律师原则他是承担不起的,怕追究责任,才有退律师费。不是良心发现。律师不会讲良心。律师以法律为准绳丶以证据为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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