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都不能为了钱出卖道德!律师,在大家眼里,是社会正义的维护者之一,更不能为了钱出卖道德!
现在,陈罪恶昭彰,还有律师想为其辩护,必须做好千夫所指的心理准备!这个钱,要是我,绝对不敢挣!
任何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无论罪行恶劣到何种程度,都有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的权利,陈某志也不例外,甚至聘请不起律师还能免费获得法律援助。
唐山烧烤店***事件已经过去十几天的时间了,主要嫌犯陈某志早已被抓获归案,同时已经被廊坊广阳检察院批捕,目前司法机关正在进一步侦查。
从6月21日河北省公安厅发布的“侦查进展通报”来看,陈某志除了涉嫌本案之外,还有其他违法犯罪线索,比如开设***、洗钱、非法拘禁、骗贷等,据说还是“刑拘在逃人员”,可谓劣迹满满,“事儿不小”。
从陈某志涉嫌罪名来看,100%无法逃避刑责了,而此时有律师声称陈某志家人通过渠道找到他,想让他为其辩护。那么陈某志作为劣迹满满的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吗?
稍微有点法律常识的都知道,任何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无论罪行多么恶劣、无论可能面临的刑责有多严重,都有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的权利,陈某志当然也不例外。
不仅如此,倘若当事人因为经济困难而聘请不起律师,那么法院可以指定免费的援助律师为其辩护。
话已至此,陈某志无论聘请哪个律师,只要他能负担起律师费、只要他认可,辩护关系就确立了。
律师替人辩护是天经地义的事 ,陈某志律师被网暴说明社会嫉恶如仇,就像陈强饰演的黄世仁被枪击一样。
律师作为一个职业,他有为当事人辩护的权利和义务,为谁辩护律师有自己的选择权利。
辩护有正方律师就有反方律师,这本身没有错,但是由于不同案件的情况不同,涉及的社会影响力也不同。
作为反方律师是带有一定压力的,特别是为罪大恶极的人辩护,存在一定的职业风险,所以很多律师处于自我保护,或者内心的良知,选择拒绝为其辩护。一般的情况下,刑事案件没有辩护律师时,为了公平公正,司法机关会指定律师为其辩护。
如果一个律师,不顾社会良知,为了钱财去为罪大恶极的人辩护,一般都会受到社会和舆论的谴责,所以很少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违,也有贪财的律师,一开始接了案子,后来迫于社会压力,选择退避三舍的情况。
公道自在人心,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让正义得到弘扬,丑恶无处遁形,谁不喜欢春暖花开的季节呢?
虽然唐山******已经过去十几天了,但目前仍然受到很多人的关注,现在大家把焦点关注到陈某志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上面。
为了减轻处罚,据说陈某志的家属花了50万聘请了一位律师,但是前几天这位律师在网友的压力之下,最终把50万退给了陈某志的家属,并表示不愿意接这个案子。
看到这,很多网友可能有些疑问,为什么这位律师放着50万不收,宁愿放弃这个案子呢?难道替犯罪嫌疑人辩护也不行吗?
首先可以肯定的告诉大家,不管是被害人还是犯罪嫌疑人,按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任何一个人都可以聘请律师,哪怕他面临死刑都可以聘请律师,而且在刑事比较严重的时候,如果犯罪嫌疑人自己不聘请律师,检察院、***还会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犯罪嫌疑人派出律师,这是一个法治社会应有的精神。
虽然犯罪嫌疑人罪不可赦,大家都非常痛恨,尤其是在唐山自己******当中,陈某志等人殴打妇女性质非常恶劣,理应受到重罚。
但不管陈某志犯罪有多严重,他都有权利聘请律师,至于律师愿不愿意为他们辩护,那就很难说了。
在唐山这起******当中,最后这名律师之所以放弃为陈某志辩护,我觉得可能出于3个方面的考虑。
唐山这起******影响非常恶劣,影响面非常广,任何一个细节都有可能引起巨大的反响,***如有律师为陈某志辩护,万一对陈某自做出一些有利的辩护,肯定会面临很大的压力。
陈某志家人想要聘请的律师没有收到50万,也没有接手这个案子的,所以不是说收到了50万又把钱退回去啊,当时这位律师说的是要拿出100万元来聘请他打官司,真的是有钱这么豪横吗?
陈某志有钱吗?其实不然,通过很多人的了解我们可以知道,其实陈某志并不是一个有钱人,他没有正当的职业,干过很多的小公司最后都是倒闭了。当年抵押了自己的车赔了10万块钱都拿不出来,最后是把借款人打了一顿,然后把车强弄回来的。
被打的那个借给他钱的就是商某某,也就是那位骨折多处,但是鉴定轻伤的朋友,最后陈某志私下和他和解,说是给他50万,但是到现在还是没有给他一分钱,也是被忽悠了。
不仅如此,陈某志还拖欠着好几个人的钱,比如拖欠着别人的机票钱4万多没有给,拖欠着别人的电费还有4万多也没给,自己家的[_a***_]贷款也没还,看到陈某志进去了,银行也开始要钱了,不清楚为什么2019年—2022年这三年怎么不敢要呢?
从以上的几个例子看得出来,陈某志经济条件并不好,拖欠了别人很多钱,也给别人画过很多饼,但是都是满嘴跑火车,他拿不出钱来。
这就是他的家人和律师说拿100万来请打官司的时候,律师有些轻蔑的一笑,空手套白狼的套路弄不到律师头上的,你没钱不会免费伺候你的,而且陈某志的名声太差了,打不赢、拿不到钱、声誉有影响,哪个律师会冒险?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不管是被害人还是犯罪嫌疑人,任何一个人都可以聘请律师为自己进行辩护的,即使是一位罪大恶极的死刑犯人也是可以聘请律师的。如果犯罪嫌疑人自己没钱请不起律师,检察院、***还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犯罪嫌疑人派出律师,这是一个法治社会应有的精神。
谢邀。说几个本人的经历怎么样?
1、半路接手的开设***案,委托人是未成年人还是从犯,管辖机关在几百公里以外,人已经被逮捕两个多月了。
现在案件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我准备了充分的辩护意见,向检察官提羁押必要性审查,想把人早点保出来,下午给检察官打电话的时候,他说最近都好忙,只有明天上午上班之前有空闲,听到这句话,好勒,抓紧时间完稿,然后二话不说驱车200公里,连夜前往当地住下,第二天上午一早7:50准时出现在检察院门口,与检察官进行进行了半个小时的会谈,递交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
检察官看过以后说可以取保。
2、电信诈骗案代理二审。小伙子其实挺亏的,大学刚刚毕业误入***团伙,在里面干了十几天获得1000元的薪水,然后公司被端了,一审期间他以为事儿不大也瞒着家里,所以没有请律师,***给他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但原著律师毕竟不上心啊,开完庭连辩护词都没交,结果一审他判了四年三个月。
家属找到我,让我代理二审,我第一时间去看守所会见,然后阅卷。好家伙,团伙犯罪,47个被告卷宗2000多页,花了整整一周的时间整理了阅卷报告,然后我发现这个案件一审***判的确实有问题。
首先,他是这个犯罪集团的最基层的组员,他上面还有小组长,有总监,有老板在,没有其他特殊情节的情况下,他的刑期竟然比他的小组长还重。
其次,审计报告给他鉴定的***犯罪数额是160多万,但事实上他只骗了一笔,他是5月下旬才入职的,但是审计报告把整个5月份和6月份的***数额都算在了他的头上,起因只是因为他在讯问笔录里面说了一句话,我是5月初到公司的,但是他本人并没有讲这句话,是属于记录错误。
因而这是一个可辩的案子,于是我当即提交了调查同步讯问录音录像,想把这份笔录给排除掉。另外,申请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调取他的手机,因为据他所说,5月下旬他回学校拿毕业证,然后在学校住了几晚,这中间坐了高铁住了酒店,所有的APP上都有消费记录,他是毕业以后才到公司去的,那么只要把这些电子数据提取,复原他当时的活动轨迹,可以证明他确实是5月下旬到公司的,这就可以把5月上旬的几笔犯罪数额给排除掉。
除此之外,我还申请人民***二审开庭审理,整理了所有程序和实体上的辩护词,多次致电法官一定要开庭审理,将相关没有查清的事实进一步查清。但是也怪他倒霉,正好赶上疫情,法官提审和开庭都非常困难,所以这个案子久拖不决,中间还下了一次中止裁定。
谢邀,分阶段吧,每个阶段的体验不一样。刚做律师的时候(1999年),特喜欢跟公司老总打交道,很有成就感,喜欢作法律顾问方面的业务。当时觉得作刑事辩护是一件挺难受的事情,在那个时候会见是需要批准的,有时候还有警察陪同会见。去异地办案的时候还会遇到让你等几天才安排会见的情况。那个时候由于年轻,也很难得到相关办案人员的尊重,没啥地位,总体感觉作刑事辩护很难找到理想中的“刑辩大状”的感觉,挺沮丧的。执业十来年后感觉就不一样了,律师会见难、阅卷难的问题在制度上已经被充分解决,刑事辩护在大环境上没有了程序上的限制,现在感觉刑事辩护其实是相对轻松、也很有成就感的一种体验。
不是专业的刑辩律师,本人还在实习期,近期和师傅接到一个法律援助的二审案件,因为案情不复杂,所以基本上都是我来做。被告犯合同诈骗罪,还委托了律师,被告被公安机关电话传唤了,可是他的委托律师没发现这个自首情节,导致被判了三年。后来经过二审改判两年。不是说刑辫律师没用,而是对于每一个案件要尽职尽责。
我看在中国做刑事律师很难。
很多事情给当事人是很不好解释的,这个案子你努了很多力,自己的专业水准也完全发挥出来了,***并没有***纳你的观点。这种情况下,作为一个律师你要给当事人解释清楚是非常难的,当事人认为请了和没有请是一样的,这就使律师处于很尴尬的境地。
刑事案件的辩护率很低,这就意味着律师的生意会越来越少。如果过多地考虑生计,业务就会越来越差。
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往往生活都不是很好,支付律师费也是有问题的。
所以,我认为做刑事律师很难。
感受不到律师的体验。说说我唯一一次跟律师打交道的感受。三个字:传话筒。法律上。基本没给我任何帮助。在中国。多数人都没法律常识。所以出了点事基本就生病乱投医。任由律师牵着鼻子走。。亲身经历。不针对任何律师。谢谢!!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3801085100@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wsfrw.com/post/2667.html
上一篇
社区法律咨询活动方案
下一篇
对方离婚诉讼我不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