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可根据奖惩制度,劳动合同相应的规章制度,法规进行处罚。但不能超法律规定。
一、工作失误未造成损,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4款规定,经提示改正,仍不改正,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可根据公司内部的奖惩制度进行处罚:如扣奖金,限制提拔等。
公司没有罚款的权利,看一下《劳动合同法》第4条和第26条规定,如果公司的罚款行为不符合第4条,违反了第26条,你可以通过投诉、举报、或仲裁来维护你自己的权益。看第4条的目的是确认公司处罚你的规章制度是否合法。看第26条的目的是确认公司的处罚行为属于排除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需要确认一下公司的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如果用人单位有关员工扣工资的规定符合这三个条件的情况下制定是不违法的:
一、是要经职工讨论;二、是公示或者告知职工;三、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您好,您可以看看您公司的规章制度里是否有相关规定,对于未造成严重损害的情形,法律上暂时没有具体规定。如果员工工作严重失职,且造成了严重损失,则才属于《劳动合同法》第39条公司开除员工的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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