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邀请。
说白了是各自现在自己的立场去评判一件事,到头来企业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地处理仲裁。说仲裁浪费时间不一定。
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前置是为了更及时、更有效率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规定,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
仲裁步骤:1.准备仲裁材料(申请书、证据、被告主体信息等),即可前往有管辖权的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2.材料齐全的,仲裁委会给你一份已收材料清单
3.受理申请后会有短信通知你、或给你受理申请通知书
4.受理后,仲裁委会联系被告,给被告送达申请材料,一般会在2个月左右安排开庭
6.如不能达成调解,则会审理,之后出裁决书。如对方上诉,则会进入诉讼阶段。
作为当事人,一般只需前往仲裁委几次,并不需要你每天前往仲裁委,同时,仲裁期间,你仍可找工作,不影响你继续上班。
说仲裁浪费时间的说法表达不是很准确。首先劳动仲裁在一定程度上不具有法律强制效力,比如说你如果仲裁你胜诉了,但是公司不履行,仲裁没有办法约束或强制公司执行。但是如果要向法院起诉,仲裁是必须经过的流程,只有经过仲裁后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才可以到******,***的判决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第二,仲裁不需要向你说的打卡、签到。你需要按照仲裁院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和证据。等待受理(受理也有时限可能一周左右),通知你去拿受理通知书,受理后他们会在规定的时限之内开庭(一般可能是45天之内吧,也就是说第44天开也正常,不多解释都懂得),开几次庭要看情况了。要是能够按照通知时间参加最好,如果双方有任何一方有事要改,还得等通知。不会像你说的随叫随到。基本上就是这样一个流程。关键看地方执行如何会有不同,如果态度好的,可能时间会很短、挺快的,也不用来回折腾你。相反如果官僚的什么时间都按照最长时限,而且开庭次数多,中间再间隔,那时间就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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