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仲裁期间要不要支付员工工资,关键看几个条件:一是看劳动关系是否存续;二是看员工有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如果两个都是,那是单位就应当发放相应的劳动报酬。单位不能因为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克扣员工之前正常工作而应得的劳动报酬,这时可以向单位索要,如果单位执意不给,那么在仲裁开庭时,您可以追加仲裁请求:即要求单位支付您正常上班的工资。
2、如果在仲裁期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已经终止的当然是不能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是企业单方解除导致劳动关系不存续的,那就要看员工个人诉求了,有诉求要恢复劳动关系被支持的,则仲裁期间是有工资的;没这诉求而要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或赔偿的,也就不能再要求支付工资了。
由此可见,在一般情况下,劳动仲裁期间如果职工还继续在单位工作的话,那么单位需要支付工资,如果在劳动仲裁的时候职工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没有在单位工作,就不会计算工资。
谢谢邀请,我从事工厂人力***管理工作十余年,如果真如你说的情况一样,如果基本的证据也都有的话,那你去申请劳动仲裁基本上属于稳赢了。为什么这么说呢,让我们逐步来分析!
我们知道《劳动合同法》里有关于员工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条款,而未足额发放工资就属于其中一种。那么未足额发放工资包括哪些呢?
2、罚款;
3、无缘无故、未经同意或不实的理由的扣发工资;
4、没有任何制度流程及证据支撑,就以绩效名义随意扣员工工资。
1、公司依法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3、经过员工同意在工资中代扣赔偿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老板以没有完成销售任务,扣除了你的工资6000元,但问题是公司从来没给所谓的考核标准,劳动合同里也没表述过底薪包含绩效工资一说这种情况下,去申请劳动仲裁,能不能稳赢?如果情况属实,那么肯定是会赢的!
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但是,用人单位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扣除劳动者工资。我们来看一下,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扣除员工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另外,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那么除非是你的原因,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并且你的工资是一个月3万。
所以申请劳动仲裁要回所得只是时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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