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的职责是预防出现冤案,而不是钻法律的空子为罪犯开脱罪责。劳荣枝如果不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那么那些被她害死的人将死不瞑目,受害者家属将含恨终生。为她辩护的律师相当于为虎作伥,将被世人所唾骂。
实话实说,辩护人从合议庭组成不合法、没有管辖权、使用无证明力的视频(人格证据),是他减分项;从主从犯认定、共同犯罪、是否被利用、如何分析几个犯罪事实角度,此辩护人刑法学理论明显欠缺。
本名吴丹红,如今在中国政法大学任职,从其履历来看,无处不体现着他对完善法律体系的贡献。
但为罪犯辩护能在一定程度上,寻找法律体系的漏洞。
所以吴律师即使将面临无数人的谩骂,也毅然投身水深火热,是值得尊重的!
真理越辩越明,给***辩驳的机会,是为了体现法律的公平公正,是为了对她的审判不容置疑、无可撼动,是为了维***律的正义和神圣,而非为了帮她脱罪!
说多厉害未必,细枝末节上有些发挥。纵观全局他是得不偿失!
二审劳荣枝辩护人反对一审判决结果,是需要他提供新的证据来证明。说劳荣枝被胁迫,得提供他所说的被胁迫证据,而不是他说的推论她被胁迫的证据。
另向法庭提供那些同学,朋友***证据。该***证据即便没有检方所说拼剪痕迹无效,其证据也属于利害关系人的证明,对劳荣枝来说都是没有效力的无效证明!
证据***吴丹红难道不知道证据效力问题?黔驴技尽的损招而巳,拿出这些证据就是忽悠社会大众?让舆论引导站其立场呐喊助威罢了。
当然自甘忽悠是有各自三观人自己的事!智商高低决定了人的各自认知,任何人都无能为力提高他人的智商!
首先我说这个律师十分的自私,喜欢出风头,他认为只要把劳荣枝案官司打出成效,他就很出名,殊不知他是站在十多亿人民的对立面。其次,做事没有底线,什么案都接,为一个谎话连篇杀人不眨眼的女妖辩护,不要认为自己很牛,但不要忘了全国正义人民的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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