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无法联系,要是无法诉讼材料无法送达,那就需要公告送达。按照规定,公告的时间是60天。多数***还会要求相应的举证期限,所以这个可能再要个30天。一般是举证期限满后第三天开庭,所以其实从公告之日开始算,至少要93天。所以从公告到开庭就要去掉三个月。所以若是确定无法送达,及时跟法官沟通,及时进行公告。
你好。对于你说的这种情况也是可以去******离婚的。但是时间可能会长一些。
因为你现在是找不到被告,但是不知道你找不到被告的原因是什么?是被告故意躲起来呢,还是被告人已经失踪了?
如果是被告已经躲起来了,那么你可以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但是公告期限会比较长,所以你还需要耐心等待一段时间。
但是如果是被告失踪了,那么你需要先走一个宣告失踪的程序,这个程序走完了之后再去***离婚。
总之,无论是***用哪种程序,时间都会稍微的长一些,但是也不是无限期,没有止境的。
所以婚肯定是可以离掉的,只不过时间需要长一些。所以这种情况你就不用着急了,放平心态,总有一天婚是可以离掉的!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我们***受理案件后要先联系上 被告,安排开庭时间,然后给原被告送传票,通知他们到时间来开庭,之后审理再看是判决还是调解啥的。如果被告联系不到,我们就要去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工作地点、居住地居委会网格办、近亲属家里进行走访调查,看看这人到底在哪,能不能联系上,如果实在没办法了联系上,那就要把这些调查资料准备齐全然后发公告,公告我们会通知原告,让原告来交公告费,然后在人民法院报或者其它报纸上登载开庭公告,公告时间到了以后就开庭,然后等我们***判决就行了。另外说一句,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所谓自动离婚。
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常言道:好聚好散。如果双方确实过不到一起了,也不要勉强自己,给对方一条路的同时也给自己一条路。放手,各寻各的幸福吧。
离婚有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离婚也不是简单的事,离婚要协商的地方也挺多,财产、债权债务、小孩抚养权问题,都需要认真协商!
如果双方协商好这些问题,达成一致,那么就带着***、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结婚证上民政部门办理手续。
如自行协议不成,那就诉讼吧!请好律师,收集有利于自己的依据。
如果确实需要顺利离婚,那就在协商财产的时候做出相应退步!
感觉这个题目是脑子有问题才会编的。简直是奇葩!肯定是婚外情出轨人渣,在外通奸、搞婚外情、玩破鞋、胡作非为、不打自招的想迫不及待想尽快离婚!当今社会,应该是以建立和谐社会、和谐家庭为前提的,夫妻之间的矛盾和问题,都应该歉和不歉离,应该积极调解夫妻之间的矛盾,多做心里疏导、和帮助沟通.....,俗话说得好:令撤十座庙,不毁一桩婚!迫不及待的想方设法的离婚,必然会导致千千万万的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悲剧一幕幕的发生,是有背于公序良俗道德的人都不希望看到的!所以,小编,缺德的事还是少干,否则,必遭天谴雷劈!!!中国的婚姻更多的是家庭的责任,信任、理解,沟通、信任,还是要多倡导正能量的东西,以做和谐家庭、和谐夫妻、和谐社会为己任!!!!!!!!
离婚.是人生的大事.一定要慎重.不能.快速.小心后侮.所以.我建议.你不能急.全面.慎重.一定要向自己和.孩子[_a***_]任.真正过不下去.可以和对方协商离.互相不要伤害.好合好散.
我上上个星期五夜里11点多,接到我妹妹的电话。她说;牙齿痛,心里烦,跟我说说话。
她说;牙齿痛了好多天了,消炎针,止痛药以及别人说的偏方对她都没什么用了。医生曾经要她不痛的时候去看牙医,可一旦不痛又懒得看医生。这次一定记得不痛就去看牙医。
她还说;为她女儿的事,心里烦死了。
我问;盼盼(她女儿)怎么了?
她说;盼盼要离婚!
我说;为什么呀!两个孩子怎么办!好可怜!
我妹妹说;女婿生意失败,欠了债。现在给人跑快递收入只够大女儿读幼儿园和小女儿治病。盼盼带着两个小孩在家生活拮据感觉很累,于是天天跟女婿吵架。
我说;熬一熬,等小孩稍大点,日子就好过了。谁是一结婚就有金山银山呀,不都是起起伏伏,先苦后甜嘛。
我妹妹说;她也是这样劝的,何况女婿的外债都是她给借的,也不催她们还。
……
最快的离婚方式就是协议离婚,但是这个必须夫妻双方都同意,并且对财产的分割及孩子抚养权没有争议才可以,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对于财产分割及孩子抚养权问题有争议,则只能去******离婚。
谢邀!关于离婚事宜几次可判离婚?说简单也简单、说复杂很复杂……。如感情确实破裂经调解同意很快离婚。如一方不同意离婚那得半年一后,再次上诉,如一方死活不离婚,尤其是女方又带着孩子,那就得耽误很长时间了。不知你是啥情况?十几年前我知道的一件事情,男方不喜欢女方了,当时女方在男方老家看着孩子、照顾他父母,后来伺候他父母百年后,去找男方到了港口。男方是海港工作,回家特少,在外面有了感情,女方知道后去了港口,男方不见她,一来二去,男方开始了***离婚。一到法庭女方不但不离婚,而且说:只要***判决离婚她就死给他们看,死在法庭上。结果拖到男方63岁、女方本人60岁没离成,一直分居几十年后女方提出离婚,女方说:现在到了离婚的时候了,然后都同意了,离了。女方带的孩子们都结婚了,男方一直自己混日子,女方和孩子们一起过日子。孩子们结婚的时候俩人(父母)都参加了婚礼。俩人就这样一生。大家怎么看?其实依我看不要把什么感情、爱情看到死胡同里去,苦了自己、害了家庭、更毁了自己的人生!
这个问题的答案不是绝对的,所以站在律师的角度上给予以下建议,供参考:
1、协议离婚。指夫妻双方对离婚意愿、孩子抚养权、财产、债权债务等达成一致意见后自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方式。
2、诉讼离婚。指双方因对上述事宜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向******,请求***居中裁判的方式。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谢谢邀请,不出身法律,该问题仅从自身理解回答吧。我的观点是:判决离婚应该和***几次没有关系,我认为最关键的问题是,能否证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如果能够有足够的证明,我想就会判决离婚。
当然我认为我们国家对婚姻关系还是非常重视的,因此,在判决离婚的时候,一定也是比较慎重的。若第一次***离婚,若被告不同意离婚,***很难确定你们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所以第一次***我认为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如果继续发起第二次离婚***,***应该就会综合考虑您已经***过一次,如果对方还是不同意离婚,我认为判决还是很困难,除非有相对充足的一些离婚的证据。
因此如果心中已经特定离婚,建议多收集相关证据。我认为***不同意离婚,肯定都会给予调节,然后再让彼此在生活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就像考察期一样,这段时间可以注意收集一些可帮住离婚的证据,比如像丈夫的家庭暴力啊,对方的出轨行为啊,等等哈。这样在你再次***离婚时,这样判决离婚的几率更大。
小编我还是觉得一家人,好好生活,不离婚的好。特别是有孩子的家庭。
纯属一家之言,不谈法律效应。
通常情况下,如果在第一次***离婚的时候,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有可能在第一次就判离。但是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而想离婚的一方又没有证据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则有可能第一次***离婚不判离。这种情况下想离婚的一方只能过半年之后再次***离婚,一般第二次***离婚判离的可能性会比较大。但是也不排除不判离的时候,如果第二次还不判离,只能***用上诉或者继续再***离婚的方式。但是需要说明的是,世上没有离不掉的婚,只要坚持,婚肯定是能离掉的,只是时间长短的问题。
***离婚,如果有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一次性判离的可能性会比较大: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离婚有的时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很多人都会遇到到******离婚第一次不判离的结果,事实也是如此,第一次判离的可能性比较小,一般不会判离,那么需要几次判离呢,哪些情况下***要判决离婚呢?
一,第一次***离婚***在什么情况下判离?
去******离婚一般情况下都是一方想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法律规定离婚的前提条件就是要证明双方的感情确实破裂,需要主张离婚的一方举证。婚姻法规定“下列情况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是重婚或者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二是实施家庭暴力的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是有******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那么当事人去***应当准备哪些材料呢?
首先要证明婚姻关系,需要结婚证或婚姻登记部门证明。
其次是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明材料,如有小三,提供第三者插足的具体事实,可以提供证人证言,视频资料,照片等证据材料。如果是分居,可以提供分居的证明材料,可以是邻居的证言等,如实施家暴的,提供家暴的证明材料,包括报警记录,医院证明及照片等。
再次是孩子的抚养问题及财产的分割。设计孩子的抚养问题需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户口本及孩子的意愿证明书,还有夫妻双方的经济条件。财产的分割问题 主要提供财产清单,双方的收入状况及房产等,特别注意的是财产的取得时间,例如房屋在婚前买的就不属于婚后财产。
最后就是精神补偿,如果同居、重婚或者家庭暴力的还可以提出精神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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