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劳动合同到期的,如果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其次,如果公司没有提出终止劳动合同也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的,视为双方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相关的劳动待遇可以参照之前的合同。如果过了一个月,仍然未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注意】:为防止公司以签订短期书面合同,到期后不签书面合同,大部分地区均支持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书面合同,继续用工的,超出一个月的,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但不排除某些地区仲裁委和法院不支持,要具体对待。
再次,如果超出一年,一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然需要立即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否则要继续支付双倍工资。
最后,关于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如果未签订的状态持续到现在,对于双倍工资部分,可以从现在往前倒,一年以内的可以计算。超过一年的,没有时效中断的事由,则不能再主张。
那你明白了吗?觉得我的回答有帮助的话,欢迎关注。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同时《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2017年2入职,未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你主张双倍工资期间为2017年3月至2018年2月。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诉讼时效是一年。当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给予双倍工资发生劳动争议时,仲裁时间为一年,若是超过了这一时间,劳动者的权益就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现在申请仲裁,双倍工资,已过仲裁时效。这期间如果没有时效中断事由发生,那么你最后一个月双倍工资,即2018年2月,也于2019年2月过时效。而未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从2018年2月开始也已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至2019年8月,虽然双方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书面的劳动合同,实务中存在分歧,一种观点认为,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没补签书面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第二种观点,则认为即使没有补签书面合同,不应支付双倍工资,大多数倾向第二种观点,所以你想得到双倍工资,很难。至于后面2019年9月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你们把无固定期限合同变更为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期满后未续签,继续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的,意味着之前的劳动合同已终止,继续工作的双方又形成了新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要签订劳动合同,新的用工代表新的劳动关系,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就要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
这种情况,建议也是最好与单位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自然可以走正规渠道进行申诉,也就是我们说的劳动仲裁,仲裁不成,可以去***申诉,不过通常这个流程花费的时间比较长,费时费力。所以最好的方式还是能与单位协商就协商解决。
最后,对于劳动者来说,相关劳动法律常识可以学习一些,不仅用于维护自身利益,同时如果自身利益受到损害也要拿起法律的武器勇敢进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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