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结婚生孩子名不正言不顺,我不需重读新婚姻法也可断定,我们这样一个有几千年文明史的古国,不结婚就生孩子肯定是违法的,如果一个国家允许不结婚就生孩子那不就成了一个道德沦丧的社会,不结婚生孩子不但是违法的,同时也是很不道德的行为。
家养的宠物还得主人给它选一个合适的同类配种,何况人乎,如果人类都不结婚就生孩子这不乱套了,***都如此那与其它野生动物有什么两样,同时孩子出生后丟下传统观点上的私生子之类世俗观点不说,孩子的户口也不好报。就学问题就是第一个拦路虎,孩子上学可是户口本,父母的结婚证书,住户房产证明等一样也不可缺少的,同时現代版的私生子社会興论也会给大人留把柄,刚出生的孩子埋下心理阴影,所以我奉劝現代时尚的女士们不能有这种不切合实际,很荒唐的不道德的想法和做法,认真考虑一下后果和隐患。
计划生育是我们的基本国策,从***生育的角度看,不结婚就生孩子,是一种非法生育行为,所以,我认为不办结婚证,是不能生孩子的,如果生岀来了孩子,在法律上叫做:***外生育的非婚生子。
但是,我们在制定法律时,考虑到人的生命权,考虑到人性化的问题,坚持大人违法,是大人的错,大人违法,法律应该惩罚大人的原则,而小孩子不懂法,是无行为能力人,所以,就不去追纠孩子的错误。
总之,法律上对待沒结婚生出来的孩子,和人家正常合法结婚,生岀来的孩子,在法律名称上,是有区别的,一个叫非婚生子,一个叫婚生子,因此,我认为现在是法治社会,希望年轻人千万别渺视婚姻法,不要给孩子和自己酿成苦果。
(原创于2O2O年12月16日)
在我国,没有法律规定不结婚就不能生育孩子。
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了婚内生育和未婚生育两种情形:
婚内生育。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也是全世界人口总数最多的国家。自然***有限。为了更科学、合理地利用这些***,国家***取了多种方法手段。
例如,曾经为了控制人口总数量的大幅度增长,国家实行了人口***生育政策。为了达到更有力的政策效果,我国颁布实施了***生育法律法规(实践中主要是各省市制定实施的地方性法规如***生育条例)。
通过实施这些地方性法规控制人口增长。具体操作就是各省市对本地区超***生育的家庭征收社会抚养费(俗称超生罚款)。用经济处罚的手段来约束超生现象,从而达到人口总数控制的目的。
从国家立法的层面看,未婚生育并不违法:我国《人口与***生育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根据公民权利“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基本原理,未婚、非婚生育(不超生的前提下)并未违反《人口与***生育法》。而且《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发布之后,各地纷纷出台了相关的实施办法,未婚、非婚生育的孩子的户口问题基本已经解决(注:缴纳社会抚养费并非新生儿上户口的前提)。
目前的问题是在地方立法层面,未婚、非婚生育仍在征收专门的社会抚养费。其中只有《河北省人口与***生育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非婚姻关系生育子女,并不额外征收社会抚养费,而是按照双方子女总数来征收社会抚养费(不“超生”则不产生社会抚养费)。
未婚先育属于违反国家***生育吗?这个问题从法律上来说我还真不清楚。不过现在这年代,未婚先育的多了去了,去躺民政局大着肚子去拿证的很多,我们这结婚的也是,一般很多人都是怀孕三个多月才结婚。对于处罚,反正我们这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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