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所以不提倡更不怂恿离婚。
不过,真的婚姻走到了尽头,那离婚是最好的选择,对双方都是解脱。
能够和平协议离婚,当然是最好,但大多数都不是一帆风顺,经历着漫长的等待,痛苦的煎熬,艰难的曲折......
至于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逃避且联系不上,唯一的办法就是法院起诉。如果理由充分,证据确凿,***会传唤对方,找到对方后,***先尽量调解劝和,劝和无果会强制判决离婚。
如果已经下定决心要离婚,对方拒不配合,故意玩儿失踪,就去******好了,到时候他自然会接到***的传票。该面对的迟早都是要面对了,逃避解决不了问题。
离婚无儿戏,还是建议楼主做好心理准备,一旦决定就果断走下去,不管未来面对的是什么!
最后祝你平安顺遂!
夫妻离婚一方不露面,这个问题你也没说清楚你是男方,还是女方,我先按你是女方来回答你这个问题,他不露面这个问题,这说明他还没有准备好给你离婚,他还对你有感情,也不想和你离婚,如果你们有孩子了,你要也要考虑好离婚后的恶果,你一时冲动说离就离了,可是你想过没有,孩子该怎么办,跟着你过你的孩子就是个拖油瓶,不跟着你过,你的孩子就会有后妈也不会好过,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事情多了,孩子没人疼,你心里不难受吗?不要因为一时自己不好过就说离婚,人过日子哪有事事顺心的,夫妻关系就是互相体量,有事说清楚,不要斤斤计较,就没有那么事情了,如果针尖对麦芒,谁也不让谁,那日子怎么过,不要任性,任性到哪里都过不好,听人劝吃饱饭,为了你们爱情,为了你们的孩子,喜望你三思而行,不能冲动到时候后悔莫及,也许他不露面就是让你消消气,冷静冷静,到时候有人给你说和也好有个台阶下,你也赚回了面子,他有什么问题或者有什么坏毛病你也能提出来,让他改,你这样不就达到了你想要的目的了吗?不要老是说离婚,这样对你对你们的孩子都不好,三思啊!
夫妻双方非要走离婚这条路,另一方承在重大过错,不见面或躲避和出走或私奔的情况下。去******判决离婚,***在收到起诉书七日之内,会通知你及另一方择日宣判。另一方不在,联系不上,***会在报纸上登出你离婚另一方的啟示,三个月后,另一方到不到场,都会缺席宣判。
离婚案件因为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等,不到庭会很难办,而且离婚案件,调解是前置程序,人不到如何调解,所以当事人一般必须到庭参加诉讼。
那如果一方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到庭比如失踪、不想离婚等等,如何处理?
2.被告失踪的。可以公告送达文书,公告期满直接缺席审判,判决离婚
3.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4.如果被告躲避,据传不了的,那么也可以缺席判决,准予离婚
《民诉法》第62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如果本人确实无法表达本人意志,没有出庭,应提供相应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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