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比如抢劫拉个手,你把人打残了,这明显说不过去,当劫匪持刀持枪等重大危害性行为时,在争执过程中,伤人。这又是另外的判法。
简单来说就是
根据情节,双方的反应,双方的伤重等级,还有律师的能言善辩,都是影响判刑的轻重的因素。
强烈建议锻炼身体,情况不对,马上撒腿就跑,大喊警察叔叔,犯罪份子会很懵逼
我先溜为敬
一旦受到个人攻击,出手还击是人的本能,不是应当不应当的问题!法律的规定不就是要求正当防卫者和歹徒施暴者的博斗要求对等吗?事实上是不可能的,我一边儿还击还要一边儿嘴里念叨着正当防卫不要过当?防卫过当的规定本身就是设给正当防卫者的一种圈套,难怪见义勇为和正当防卫的社会正义难以弘扬,难怪现在的社会邪恶如此猖狂!
老师说了,别人打你,你不动手,是他的错,你还手了,就是你的错。这就是我们的教育。记住,我们没有城堡法,也没有什么不退让法。挨打,你只能忍着,打不死,算你***,打死了,你就活该,算你命短!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是结伙殴打、伤害他人,或者是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或者是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你好,受到人身损害不一定非得还击。但是如果对方严重侵犯你的人身安全是可以反击的,也就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的要求就是紧急紧迫的情况下,做出的对不法侵害的一定限度内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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