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观点,不喜望海涵。
谭松韵在出庭的时候,因为个人行程问题需要提前离开,便问法官自己能否说几句话?
得到允许之后,她说:我是受害人黄静的唯一女儿,谭松韵!
就这一句话,说者或许只是介绍自己,但听着已潸然泪下!
在这一刻,她不是大火的《锦衣之下》里的袁今夏,也不是如今热播的《以家人之名》里的李尖尖,她更不是明星,也不是艺人,她是被害人,黄静的女儿!她是一位失去了母亲的孩子!
无论到了多大年纪,失去父母的孩子,就像断了线的风筝,永远都成了孤儿!而谭松韵没有了母亲!
因为她是公众人物,所以她的这件看似只是因***而出了事情的一件普通的刑事案件,被无限的放大放大再放大,放大到最终的程度,竟然成为了金钱与权力的较量!
一个是知名艺人,钱多,粉丝多,流量多!
一个是毫无悔过之心的,说不出来家庭背景的人!
这已经不单单是一个刑事案件,这在很多人的眼里,已经成为了饭后的谈资,已经成为了金钱与权力较量的甚至可以拿来对弈的事件!
谢邀。
从案件情况来看,这就是一场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件,酒后驾驶,肇事逃逸,投案,拘留,公诉,刑附民,开庭。
但是,这一普通的案件不普通,就是因为其中一位受害人的家属是明星,引发了极大的关注。而另一方面,被告人肇事方马某父亲的公职身份,引起了公众的极大猜测。由此,一起普通案件不再普通。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一方的代理律师,是专办大案的张起淮律师,李天一、王宝强、孙杨等案都是其代理的。
至于时间问题,为什么2019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出事,直到2020年8月31日才开庭。在31日的开庭过程中,公诉人举证得第一组证据就是关于本案程序问题的,各方包括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一方对于这一组证据都是没有异议的,也就是说公检法在8月31日之前案件处理的程序上是没有超期的。
至于网络传播中的证据遗弃、警察不知情等,建议看完整的庭审直播录像后,再发表意见。
而这起交通肇事案,给我们普通人的警示,就是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切记切记。
做为公众人物维权都难,何况是我们普通老百姓?
***是因为马某某与朋友在KTv唱歌,并吃了夜宵还喝了酒,在夜宵店喝了7瓶啤酒才离开的,离开后驾车撞上了谭松韵妈妈和她朋友四人。
撞人后马某某开车逃逸,打电话给朋友打探情况,发现现场伤员被送到医院,其中一个人生命垂危,那人就是谭松韵妈妈。后来马某某逃到泸州躲藏起来,被交警劝说后自首。结果是撞死一人,撞伤二人,又酒后驾驶逃逸。
奇怪的是马某某测出阳性证物的毛发在警方寄快递的时候丢失!这么重要的证物怎么会丢失呢?导致被告嚣张跋扈,当庭翻供。与之前做笔录时口供完全不一样。否认自己喝酒,***,否认去ktv。所以不赔偿也不道歉。
犯罪嫌疑人为何会如此嚣张?他在庭审时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一会儿抖腿,一会儿瘫坐,为什么距离案情过去了一年半,犯罪嫌疑人依然没有绳之以法?要用谭松韵在节目中哭述着***?嫌疑人是不是有什么背景?这不得不让我们这些吃瓜群众怀疑的问题。于是,我们想到了***如这事发生在我们普通老百姓身上会更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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