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离婚的人那么多,有孩子能过就凑合着过吧,实在过不下去了再走离婚这一步。其次,结婚后买的当然可以平分,婚前买的就属于婚前财产可以不分,主要还是看你自己,你想给她就给她,要么就是平分,贷款的房和车离婚都是一方要房或车就给另一方补偿,双方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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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是可不可以给女方的问题,而是能不能***取协议离婚的问题。也将会有以下几种解决方案:
✍①、如果是离婚前,有足额的储蓄存款可以分配,亦换算成为现金兑现,不涉及按揭房、按揭车也是可行的;
✍②、在矛盾没有进一步激化的情况下,男女各自退后一步,顾及长远不离婚,即是最佳选择;
✍③、男女双方能够自愿***取协议离婚的方式,以要约的形式确定下来,也是可以将按揭房、按揭车给女方的;
✍④、若是男女双方不能取得一致性的解决意见,或者无法以现金兑现,或许是依法裁定的。则应该从其裁定,否则将会被强制执行。
👸但在离婚没有正式解决以前,这里面也存在有诸多不同点、或未知数,会影响其解决结果。比如:
✍①、按揭房、按揭车的现有价值和按揭贷款(尾款),是由谁负责承担偿还?是否是双方共同偿还,或是单方偿还,这些因素会牵涉其问题之中。
✍②、男女双方是否觉得解决方案,是在公平、自愿原则下,或能否接受的协商结果…等,都会影响其解决效应的问题。
✍③、离婚以后其孩子的归属、抚养费、教育学习费、监护权…等问题,及其兑现方式…。都将会涉及房和车的权属……变化。
首先是双方进行协商处理。车和房都是属于共同财产,分割比例类似。
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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