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邀请;楼主说的是,离婚之前把财产转移给了子女,这种行为有没有效的问题。这就要看是双方的意愿,还是单方的意愿,也要看子女是双方的子女,还是单方的子女,关键还要看有没有确凿的证据,才能给你答复的。
世人都知道,只要成为了合法的夫妻。在婚姻期间内,任何一方的收入都是属于双方的共同财。对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平等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单方的赠予,没有经得对方的同意,在法律上,这种赠与是不成立的。
如果在离婚前,双方都有共同的愿望,把财产转移给子女,这是父母无偿赠送给子女的合法行为,在法律上能够成立,就能得到法律的保护,这种行为就是有效的。
如果是单方在离婚前背着另一方,在另一方不同意和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转移给了双方亲生的子女,当然,这种财产转移是不合法的,也可以肯定的说是无效的。子女终究是亲生的,还是和子女协商解决为上。
如果是单方在离婚前背着另一方,在另一方不同意和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夫妻的共同财产转移给了单方的亲生子女,这就是有预谋的转移财产,受损害的不是继母就是继父。
继母或者是继父,只要能拿得出铁定的证据来证实,这些被转移的财产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这种转移财产就是无效的。财产受损的一方就可以把对方告上法院,***依***取消单方的赠送,重新分割共同拥有的财产。
在进行迁移的时候,如果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交由派出所。然后派出所给出意见和同意,也就是开具准迁证。再把准迁证交给你要迁移地方的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关于离婚夫妻的户口办理,相关规定已指出:“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一般来说,离婚后谁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的户口就可以签到谁的名下。离婚后,原夫妻二人的户口是要分开的,而孩子的户口也相应的跟着变迁。离婚后孩子户口迁移过程是怎样的呢?过程一般如下:
首先,确定孩子抚养权,即抚养权归谁(有可能是父亲,也有可能是母亲),孩子的户口归谁。此时有两种情况,即:1.小孩属于未成年,户口还未建立,可由父母代办,如已成年,则可以自行办理;2.当父母离婚后,如小孩户口已办理,需迁移的,另一方要配合办理;如小孩户口还未办理,需在夫妻双方户口分立后,去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其次,准备相关资料,因各地办理手续流程可能有不同,因此需要多了解当地离婚后孩子户口迁移手续、流程,可咨询民政部门、派出所等相关户籍办理机构。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协议离婚和***调解、判决离婚涉及孩子的户口迁移手续、准备材料有所不同,详细介绍如下文所述。
如为协议离婚,对于孩子的户口迁移,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告知户籍民警要进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一般需要递交如下申请材料:
1.先到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
2.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如果孩子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3.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且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 (根据情况不同,会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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