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你的描述就知道,你们是私下和解,同时没有申请法院出具调解书的情况。在一审审理过程中,不管是自己和解还是***调解,都要申请***出具调解书,这样在对方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向***申请强制执行调解书的内容。
01
律师接受委托代理案件,在代理合同上都会有关于代理事项的约定,比如当事人特别授权代理律师,进行和解、调解、诉讼、变更诉讼请求、上诉、强制执行;通常情况下一份委托合同里面是将整个诉讼面临的各种程序都列为代理事项的。
如果在审理期间和解撤诉了,因对方不履行重新提***讼,这时是不应该再交律师费的,律师因为和解收到的律师费没有减免或者退还部分的话,其仍然有义务继续就之前代理的案件进行诉讼代理,和解只是暂时中止了约定的义务,后面的重新***是对之前约定内容未完成事项的继续。
所以,当事人不应该再次交纳律师费。
02
如果有的律师以已经和解为由重新收费,或不在履行代理义务,你可以***他或投诉他
由上可知,律师的角色是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需要付出法律服务后才有资格获得律师费。但因为运气不错案件和解或者调解了,从情理上应该适当少收部分律师费,但现实中大多数律师并不会退还,退费的事情需要双方协商解决。
如果律师以已经和解为由想重新收费的,当事人完全可以就未尽到委托的事项向***提***讼,请求律师继续履行合同,可能有的朋友会说,和律师打官司打得过吗?不用为此担心,打的是证据。
同时也可以选择向当地的律师协会提起投诉,请求有关部门监督律师履行职责。
结语
目前的律师收费,对一般的人来说还是挺高的,希望收了律师费的律师认真履行职责,负责任到底,不要收钱是眉开眼笑,办事时拖拖拉拉。
这样只会降低行业的总体评价,自己也终将吃到苦果。
一个案件的概念是指:从发生争议到争议被相关法律文书、文件处理确认并且生效为终结。
这些相关法律文书、文件是指:当事人之间重新签订了合同、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主持的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送达的判决书、***同意撤诉的裁定书等等。
或者是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的事项已经完成(当然也应当以证据证明)。
一位代理律师拿到这些生效法律文件和法律文书、以及可以证明自己接受委托的事项已经完成时,委托代理合同即时终止结束。
如果一个案件已经完成,对于一个新的案件当然有权收费。
在现实生活中,提起上诉的一方当事人都是“败诉一方”。所以都会替换一审的代理人了,他们会认为:一审都没打明白,二审就更没有希望了。所以请律师就要重新商讨费用了。如果当事人确信不是律师“无能”,还委托律师接着上诉的话,大多都是“议价”了,毕竟经过了一审诉讼,双方都有“[_a***_]”了,所以也就可以讨价还价了!没有统一的价格!
看一审代理合同怎么约定的,有约定的按约定。一般二审律师费会酌减的。最低减半收取。如果换了新律师,那就不会减了,甚至更高。因为一审没打赢二审打相当于增加了难度。再者,合同没约定以官司胜负来收费的话,即使输了,也是要按合同付费的。因为一审败诉有很多原因,***一审也有判的不对的,也可能官司本来就胜诉希望很小,除非因为律师履行职责不力败诉,那肯定就不交或少交律师费了。
第一是看法律服务合同如何约定的。如果约定了第一审与第二审一次交费,那么二审就不需要再交费了。如果就约定一审,二审的费用一半是一审的50%至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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