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对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律师的阅卷权,会见权,申请收集、调取证据权,提出意见权,知情权以及民事行政诉讼中的代理权等6项权利作出明确规定。曾被律师抱怨的阅卷难、会见难、调查取证难“三难”问题,真的可以在律师执业中得到解决吗?
黄萍杨丽芳被汕尾市公安局抓捕后,以涉嫌“非法***矿罪”被刑拘。之后,她俩遭遇了奇怪的律师会见难。
2012年8月22日,张燕生和李肖霖律师到汕尾市公安局递交会见黄萍、杨丽芳的申请材料。但两位律师跑遍汕尾市公安局楼上楼下,无人肯接收材料,都表示,“你去找曾松泉副局长,他是专案组负责人。”最后,法制科一位副科长勉强收下申请材料。次日,张燕生电话前往沟通,该副科长将材料准备硬塞给她。张律师是女士,对方不好强塞,却将她带到刑侦支队四大队队长办公室后离去,于是会见当事人的材料又“自觉”返回律师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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