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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哪家律师好,刑事辩护哪家律师好一点

  1. 为什么刑辩律师没有取证权。而又是一个高危职业?
  2. 那些给罪犯做辩护的律师现在都怎么样了?
  3. 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起的作用重要吗?你怎么看?

什么刑辩律师没有取证权。而又是一个高危职业

刑事辩护律师可以自己辩护业务取证的,至于取证的时候如何取证?如何保证调取证据合法的,是真实的,需要靠律师自己去把握。也就是说,如果律师按照法定程序,正常取证是没有问题的。不过律师取证的时候必须要保证合法性,真实性,客观性,不能编造证据,也不能避重就轻的取证。所以,题主问刑辩律师没有取证权的观点是错误的。律师职业是一个高危职业,实际上是某些人对律师职业的判断错误。如果一个律师在执业的过程当中遵纪守法,实事求是,不搞一些违规的东西,律师的职业是没有风险的。所谓的高危判断,实际上是指律师很可能违法因为律师的刑事辩护权以及法庭的辩论权虽然是可以豁免的,但并不是可以胡乱来的。也就是说,律师不能***,如果律师制作了虚假证据或操纵虚***诉讼,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刑辩律师没有取证权的结论就是一个误解,刑辩律师是高危职业的结论与律师的职业素养密切相关。

辩护人是指在刑事诉讼中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依法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有两种法定情形,在侦查期间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辩护人只能由律师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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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律师没有取证权,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将是一句空话。赋予律师取证权是法律应有之义,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对律师调查取证权也作了合理的限制。辩护人的调查取证权包括四种情形:

  • 辩护律师向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取证受到两方面的限制。一方面,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另一方面,必须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
  • 辩护人申请人民检察院和人民***调取未随案移送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证据。

以上是对刑辩律师没有取证权认识的回应,为什么说刑辩律师是高危职业呢?作者认为,刑辩律师的高危主要发生在两个阶段,而且主要是律师收取了巨额辩护费。

  • 刑辩律师与司法人员接触阶段。刑辩律师收取了巨额辩护费,容易发生通过行贿司法人员获得不当利益,因而高危;
  • 刑辩律师的调查取证阶段。刑辩律师收取了巨额辩护费,可能发生收买证人、被害人,使证人作出虚***的证人证言,被害人作了虚***的陈述,因而高危。

徐剑随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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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权力规定律师没有刑事取证权。律师明知代理的刑事辩护案件证据不足甚至是冤案,出于法律正义去取证,将面临伪证罪风险。刑辩律师没有职能只有义务这个义务就是配合公检法动员嫌疑人(被告人)认罪求轻,保证刑事诉讼顺利完成。死磕律师不受待见,具有坐牢的风险。律师的游刃有余用武之地是在民商事法庭。

律师是一个外表光鲜,内心苦逼,在刀尖上跳舞的职业!

一、很多人理解的律师都是港台剧中那些西装革履,香车[_a***_],外表光鲜,在法庭上滔滔不绝的美男靓女,而实际上是严重的误导,***剧中的律师只是文学形象,现实中根本不是那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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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律师不是公务人员,没有公务身份,很多人并不尊重,被人看不起,不理解的情况经常发生,因此律师的地位并不高;三、律师没有固定收入,收入很不固定,不少律师经常在为温饱而努力,因此律师并不是高收入人群,不是大家想象的收入很高;

四、律师支出很大,律师要交纳税收,要交纳社保金,要支付培训费,一年下来数额很大,不是人们想象的没有什么支出;五、律师的执业风险很大,律师经常受到对方人员,自己委托人员,社会人员的攻击,经常被投诉,经常被律师协会调查处罚,因此风险巨大,随时都有停止执业的可能;

六、律师的健康很难保障,律师的知识更新很快,需要不断地学习,需要经常出差,经常加班,经常受气,生活很不规律,高血压、心脏病、脑梗经常发生,健康根本无法保障。

七、律师时时刻刻都面临着伪证罪的危险,随时都有可能从辩护人变成被告人。

总之,律师就是一个被高估的职业,是一个不太好的职业!是一个高危的职业!

那些给罪犯做辩护的律师现在怎么样了?

作为一名律师,只要有相关执业资格,只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给谁做辩护人都是他的合法权利,就算是为一个犯罪嫌疑人作辩护人也是无可厚非的,毕竟是职业特定性质所在,毕竟犯罪嫌疑人不一定就是罪犯。就算是罪犯,也有罪恶大小之分,有主动犯罪和被动犯罪之分,还有具体的各不相同的犯罪事实细节背后隐藏的人性***等东西。再说法官也是人不是神,判案过程中,不一定规范准确,秉公断案,也有些案件事实认定不清,量刑不合适,甚至冤***错案也时有发生,正好律师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有效监督法官公正断案。

律师同样也只是一个谋生的职业,受人之托,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也是常规。对于没有官司缠身,没有犯罪行为或者不是犯罪嫌疑人的群体,谁又会去请律师呢?对大多数不涉及官司的人来说,律师毫无价值可言。既然律师只对犯罪嫌疑人或闹法律纠纷的人有价值和意义,我们肯定不能苛刻律师不能替犯罪嫌疑人辩护。但我们看一名律师是否优秀一定是有标准的。这个标准应该是什么呢?我个人觉得看一个律师是否优秀的标准是辩护时是否能抓住有利于当事人的事实细节和法律依据进行有理有据的雄辩,能于情于理打动法官而不是狡辩和强词夺理。例如栾川常某打师案一审的两名律师就犯了律师最不该犯的错:明知法律上和事实证据上都没有推翻常某无罪,张老师学校过错的证据,还要一意孤行通过一味指责当事人之外的所有人,包括公诉方在内,只为证明因为别人有错,所以常某所做怎么过分都是无罪。他们这样不用事实来辩护,也不用巧妙化解矛盾的方式处理此案,结果必然是失败的,留下的映像和落下的口碑都是非常不好的。

这个问题概念不清,律师是给被告人辩护,不是给罪犯辩护。

罪犯,是已经***判决认定为有罪的人,被告人是等待***开庭审判、以确定其是否有罪的人。

二者不同,不能混淆。

律师给被告人提供辩护,是国家法律制度的一部分,而且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律师给被告人辩护,是律师履行职责的行为,律师给被告人辩护不是干坏事,是履行法律规定的职责。

质疑一个职业存在的正当性,是认识问题。

律师代表的是私权,对抗的是公权力,不能为人所认识,其实也是一种悲哀。

就说全国闻名的几起冤***错案,聂案、呼格案、五赵案等等,里面都有律师的身影。

虽然律师不是决定案件的因素,但没有律师,媒体怎么会知道案件是否存在冤情,又怎么能够了解具体、详细的问题。因为,除律师、公检法的办案人员外,其他人根本接触不到案卷,接触不到案卷,怎么了解案情

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起的作用重要吗?你怎么看?

刑事案件,嫌疑人被羁押在看守所,法律规定除了被侦查人员讯问,只能见律师。从一开始被羁押到最后审判判决,最快也要4、5个月,慢的可能一两年,甚至更长时间。这段时间律师除了给嫌疑人分析案情、和承办人沟通案情、争取合法权益外,还需要帮助嫌疑人稳定情绪,进行心里辅导,沟通家里情况等……

一、律师通过提出意见影响案件的结果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公安机关、检察院和***(以下统称办案机关)处理案件时必须遵循的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绝大部分案件的处理也都贯彻了这一原则。在诉讼中,律师提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依据的也是事实和法律,这正是律师意见会被办案机关***纳的基础。

由此可见,律师是通过提出意见,说服办案机关作出有利于当事人的决定这种方式来发挥作用的。为更形象地说明这个问题,以邓世运律师办理的两个案件为例:

(一)刘某诈骗案。刘某因为以帮忙他人搞关系为名骗取他人的财物,被越秀区检察院以诈骗罪起诉到越秀区***,量刑建议是有期徒刑三年到四年。在案证据显示,刘某是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到案后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根据以上事实和相关法律,邓世运律师提出刘某有自首情节,可以减轻处罚的意见,建议越秀区***在三年以下***量刑并宣告缓刑。越秀区***在一审判决中,***纳了律师的意见,认定刘某具有自首情节,应该减轻处罚,判处刘某***二年,并宣告缓刑。在这一起案件中,律师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了检察院没有认定的自首情节,说服***判处了比检察院量刑建议更轻的刑期并宣告了缓刑。

(二)李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李某因为购买处方用药数据7万多元,被番禺区***一审认定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情节严重,判处***三年。邓世运律师帮助李某上诉广州中级***后提出,在越秀区***同类案件的判决中,与李某类似情况的被告人并没有被认定属于情节严重,判处的刑期也远比李某轻,一审***认定李某属于情节严重不恰当,判决李某***三年过重,结合李某的具体情况,应该降低刑期并宣告缓刑。最终,广州市中级***二审改判,认为李某不属于情节严重,改判李某***二年,并宣告缓刑。在这一起案件中,律师同样是通过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意见,说服了二审***改判。

二、律师无法决定案件的结果

有些当事人或者家属,有时会提出类似于这样的问题:“不请律师,判几年?请律师,可以减刑几年?”之所以提出这样的问题,是因为对律师的作用有误解。实际上,律师不可能起到如下作用:根据事实和法律,一个人应该被判10年,请了律师就可以判5年。

(一)律师辩护,不是颠倒黑白,请律师,也不是花钱买一个预定结果。罔顾事实和法律的意见,不会得到办案机关的***纳,一个经验丰富的律师,会尽最大可能地找到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事由并在恰当的时机以恰当的方式提出。但是,如果当事人根本不存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事由,律师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二)律师无法决定案件的结果,不等于律师无用。办案机关根据事实和法律处理案件,律师也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意见,请律师提出意见是不是多此一举?事实证明,由于案多人少等种种主客观原因,办案机关并不可能在每个案件中都能面面俱到,专业的辩护有助于帮助办案机关准确地查明有利于当事人的事实和正确适用有利于当事人的法律,可以最大程度地促成有利于当事人的结果,避免冤***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