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员工没有犯错,没有违法、违规情形,单位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应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如果员工的月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的3倍,赔偿年限不超过12年,按员工月工资的3倍计算;30年的工龄,赔偿年限不超过12年,但是按月工资的3倍给付;
如果员工的月工资没有高于当地平均工资的3倍,赔偿金没有支付年限,按单位辞退员工之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如果30年工龄,单位要支付60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二、如果员工有违法、违规情形,单位解除合同,不用支付赔偿金。
法律赋予了单位在特定情形下的单方解除权如: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员工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上述情形下,单位可以辞退员工,且不用支付赔偿金。
希望上述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你好,我从事工厂人力***管理工作,作为打工人来说,能够在一家公司做到30年,那是需要非常强的毅力,另外加上优秀的工作能力。也就是说,我们从20岁开始工作,要做到50多岁才能满30年工龄。而这个时候一般都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公司也没那么容易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那么如果工龄已经30年了,此时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能拿多少钱,具体要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是什么,证据是否充分来确定。接下来我们结合不同的情况来计算一下。
因为《劳动合同法》里有规定相关的情形,如果是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合法辞退,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当然,这个也不是公司口头说说就代表合法辞退,重点要看公司符不符合以下几点:
1、公司的规章制度制定发布是否经过民主程序;2、公司的规章制度有没有公示或送达给员工;3、公司是否有充分的你违反规章制度的证据。
如果公司不符合这些条件,那也属于违法辞退,则需要支付2倍的赔偿金。如果都符合,那就是合法辞退,不需要支付一分钱补偿金。
这种情况下,公司需要提前30天通知你,或者额外支付1个月的代通知金,然后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并且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这个就是N+1的情形。
这个N就是你能拿到经济补偿金的月数,但根据你最近12个月平均应发工资的高低,分两种情况。
1、如果你的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那么你的经济补偿金,最多就是12个月的工资。
2、如果你的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那么你的经济补偿金可以拿到30个月的工资。
这个其实分蛮多情况的
1.不知道你说的工龄是累计社会工龄还是一直都是同一个公司工作的公司工龄。如果是累计社会工龄且不是在同一家公司累计的,就只能按你的公司工龄计算。如果你一直在同一家公司的话就是可以按实际全部的工龄计算。
2.如果是
你被证明严重不符合公司管理规定或者有违法行为的公司是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承担赔偿金的。你的提问没有说明具体情况,所以我不知道你的接触原因。
以下内容是以30年工龄全部需要赔偿来说
1.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平均应发工资,不是到手,包括所有现金收入,如加班费,绩效,以工资形式支付的补贴等(报销流程的不算)。但是公司缴费部分的社保,公积金不在赔偿金内。
2.由于工龄比较长,涉及到2008年劳动合同法修改 所以可能有分段计算的可能。2008年后按实际发生的工资乘以工作年限,超过一年不足半年的按0.5个月,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按1个月的标准。而由于2008年1月1日之前施行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简称“以前规定”)并未对经济补偿金的基数进行封顶限制,而《劳动合同法》则对基数进行封顶,即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高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简而言之为“3倍+12月封顶”。
3.关于缴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的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_a***_]《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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