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的律师打官司是为了律师费,有极少部分的律师偶尔在某些案件上是为了公平正义。为律师费而打官司的律师里,有部分是在挣钱的同时尽量兼顾公平正义,而有极少部分律师是为了钱可以颠倒黑白,所做之事与公平正义无关。
律师代理诉讼,有为了维护公平正义因素,也有律师费的因素,二者相辅相成,和谐统一。
在维护公平正义方面,律师起到一些作用,但不是主要作用,因为裁判权不在律师手里;即便律师明明看出是冤***错案,也无能为力,因为发生那么多的冤***错案,哪次都有律师或律师团参与诉讼。
律师这个职业,就是法律界的合法黄牛。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尤其在诉讼程序方面少走很多弯路,同时获得相应佣金。
至于律师扬言可以包赢或者能决定最终审判结果等,那就是另外一个话题了。
不完全为了钱,更多的是为了公平与正义,让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是法律人的责任,同时也是彰显了法律的尊严。律师为坏人代理,是宪法所赋予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对于一个正常国家,司法机关由法院捡察院警察局组成,而律师是三者之间不可缺失的一部分,一个国家如果只有执法机关,而没有律师也会成为国际上的笑柄!
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在***判決以前,并沒有什么坏人的概念,把人分为好人坏人也是幼稚了!由于在公安局取证阶段和检察院起诉阶段,都有可能人为的造成虚假信息的情況,这就需要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帮助犯罪嫌疑人避免冤***錯案!即使是真正的犯罪分子,律师提供法律援助,也是国家法律赋予罪犯的权利!律师的存在是正常国家的必备条件,第二作为律师就是一个工作,律师也需要生活,也需要衣食住行,律师按劳取酬也是理所当然!
很高兴能够回答您这个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也确实值得每个人思考,同时我也转辗反侧,最终落笔。
我不知道每个人对于坏人的定义是什么?有的人则认为打架、偷鸡摸狗认为是坏人,有的人则认为***放火、强奸、***为坏人、甚至还有的人认为调皮捣蛋是坏人,
通过这种事实证明每个人对于坏有着不同理解的,但至于题主所说的坏人是那种程度无从而得。
再从律师的角度来讲,打官司不是律师说了算,胜诉与败诉也绝非律师说的算,如果律师说的算那么不存在法官职位,而所谓的胜诉与败诉没有明确的界限,在这个非黑即白的世界,法官才是第三种颜色。
而律师的职责在于运用法律提供的框架去帮助当事人寻求出最适合的方法来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伸向自己的正义或者非正义。
无论好坏之分每个人都有为自己辩驳的权利,不可能因为坏人就没有辩驳的权利,除非能够提供是实际性证据证明坏人所为,并且令坏人哑口无言。
因此在每个人的意识里认为律师就应该帮助好人,如果逆行而为就认为律师是为了钱不惜颠倒黑白,是非不分,可能甚至侮辱了这项职业而遭受这种嘲讽,这可能其实我认为大可不必,不单单只是律师无论你在那种职业都要有自己的职业情操,切莫被表面现象而蒙蔽双眼,颠倒黑白。
由此可以得知,你所从事的每份职业都必定与钱有联系,不单单只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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