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合同审查 > 正文

砖厂生产承包合同范本

  1. 砖厂承包生产合同包清工,是劳务合同还是承揽合同?

砖厂承包生产合同包清工,是劳务合同还是承揽合同?

谢邀回答:先了解一下包清工的概念:它是指不管工程材料贵贱(由承揽方老板负责),只管把相应的工程保质保量完成就行了的,包清工就是出力气赚工资的。

也就是和老板(合同承揽方)签订一份劳务合同,注明标的物完成标准(质量时间),注明多少工钱(怎么支付)。注明违约双方责任,注明双方义务和责任,以及标明不可抗原因的责任免除款项。

一般询问合同什么性质的原因都可能会牵涉到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意外伤害向谁要赔偿问题,这就牵涉到劳动合同法的问题。

砖厂生产承包合同范本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般的情况应该是:无论是包清工的包头,还是承揽方的老板,都应该帮员工投保意外伤害险(一般全年的意外伤害险只有几十元到一百多元)。有经验的老板们都会帮员工投保的,保险费不多,有些会让员工自己承担一部分。按照劳动法规定,不管是正式工还是零时工,只要在你单位上了一天班,上班工作时出事了就得要你单位(或工程队)负相应的责任。

如果员工没有投保的,上班时出事了,包清工的老板首先要负相对的责任,承揽方的老板也要负缺乏监督管理的责任(哪怕在劳务合同上违法地写了出事故了他不负责的条款也不行,也是无效的;因为这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如果员工工伤企业外的第三方造成的,就首先得由第三方先行赔付,包清工包头和承揽方老板负责后续责任。

总的情况就是这样,如果万一不幸碰上麻烦事,作为劳务合同的负责人也不用担心,提醒一下,千万不要私了(私了后遗症挺多)。一定要寻求法律援助,有劳动法为你做主。

砖厂生产承包合同范本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我只是凭记忆提供以上几点,仅供参考,牵涉到法律的问题,以劳动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准!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谢邀!一般包工包料是承揽合同,但是承揽合同也有包料的。具体内容得区分。

题干不是特别清晰,你根据合同和具体内容判断吧。

砖厂生产承包合同范本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51条第1款的规定,承揽合同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合同中没有以承揽人、定作人指称双方当事人,也不影响对其法律性质的认定。 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在承揽人为数人时,数个承揽人即为共同承揽人,如无相反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负连带清偿责任。

  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

  承揽合同和劳务合同之间具有某些共性,比如合同的目的实现都依赖于合同相对方提供劳动力,且其性质均属承诺、不要式、双务、有偿的合同。但是两者又有一定的区别:

  第一,当事人签订承揽合同的目的是希望承揽人完成并交付工作成果,将工作成果得以利益实现化,劳务仅为一种实现其合同目的的手段或过程;劳务合同只关注提供的劳务行为本身,合同相对方提供劳务的过程即是求合同利益实现的过程。

  第二,承揽人请求工作人支付劳务报酬的前提或基础是承揽人按照双方的合同约定完成工作成果,只有提供劳务的事实行还不能请求劳动报酬,如果完成的工作成果不符约定,承揽方还可追究定作人的违约责任;与承揽合同报酬的债权请求权不同的是,劳务合同的劳务提供者只要依约提供劳务了,即可享有请求支付报酬的债权请求权,劳务有无结果不影响报酬请求权。

  第三,承揽人提供劳务具有独立性,具体分为工作上的独立和人格上的独立。工作上的独立是指,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订立承揽合同,一般是建立在对承揽人的能力条件等基础上,承揽人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任务,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人格上的独立是指承揽人不受定作人的管束、约束,享有独立的工作空间,只要在约定的期间完成工作内容即可。综上,承揽人对完成工作有独立性。与此有别,劳务合同的雇员服劳务原则上须受雇佣人的监督管理,不具有独立性,故其服劳务时侵害了第三人的权益,雇佣人原则上应负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