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您问题所言,这种合同作废也即合同在未实际履行时提前终止。对于这种合同“作废”,建议如下:
1、***取双方协议方式,而不是单方承诺方式。也就是合同终止协议双方各一份,是双方均确认的事实。如果***取单方承诺函的方式,会对出具承诺函的一方不利;
2、终止协议要明确双方对之前是否有债务等问题进行明确(比如是否有保证金或预付款及处理、一方是否为履行合同而专门***购或租用设备的损失、一方是否有人员方面的调配损失等),这些问题如果有发生,最好写清楚。
3、如果双方之间没有债务或返还等问题,也必须在终止协议中写一条“各方为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费用由各方自行承担,与对方无涉。双方就本协议的终止均无任何争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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