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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书是夫妻一方写吗,离婚诉讼书是夫妻一方写吗怎么写

  1. 【以案释法】离婚诉讼期间,一方借款为儿买房,是否算夫妻共同债务?

【以案释法】离婚诉讼期间一方借款为儿买房是否夫妻共同债务

应该算夫妻共同债务。为什么呢?

虽然双方离婚诉讼期间,但只要法院还未判决离婚,法律规定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共有"和合法债务共担。“一方借款给儿买房‘’,借款是用于家庭,儿是夫妻共同的结晶,且双方都是知道的不存在隐瞒真象。儿子今后能否生活好,也是作父母的一块心病,这是中国家庭区别于外国家庭的重要方面,重亲情。

所以,给儿买房,是中国家庭生活的重要方面,应该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或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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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意见,应该认定为个人债务。

“为儿买房”在法律上,应当认定为赠予,首先,若是夫妻共同财产赠予他人,应该由夫妻共同决定,特别是大额的赠予;其次,该借款明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夫妻对子女抚养义务应该限于子女未成年期间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为子女买房或嫁娶并非法律意义上抚养范围。

因此,应该认定为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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