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帮别人打官司对于他们来说那就是一笔生意而已,既然是做生意,他是不可能去选择客户的。
除非他觉得那个客户十恶不赦(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或者收不到律师费(这才对关键)。
无论是什么类型的官司,它都有一定的法律服务操作空间,至于能不能打赢官司那是另外一回事了。因为对于律师来说打不打得赢官司律师费还是要照收的,除非是风险代理。不过做风险代理律师也会对代理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如果风险太大没有胜算,他就不会浪费时间去做。
所以很多人不能理解,觉得明明罪犯是十恶不赦,律师为什么还去帮他代理,认为律师这是在助纣为虐、为虎作伥。
其实在律师的角度来看,他不过就是做了一桩生意而已。而且有一些***犯从他的案件表象看来是十恶不赦,但是从法律角度看还是有很多内情可以挖掘或者罪犯本身的一些法律权力需要律师帮忙保护。
那我想问你,你怎么就确定这个被告一定就是***犯?在场的法官、陪审员、律师、听众等等都没亲眼看见事发过程,难道你断案就是凭空想象,不用证据?说话前先想想你说起的话是不是合逻辑。
简单一句话:***犯依然是“人”,辩护律师的存在,是为了在追究其犯罪的同时,保障其作为“人”的权利。不能因为杀了人,去肆意践踏其作为“人”的基本权利,那就与原始社会没分别了。
呵呵,这话问的有点外行了!甚至想诱导出律师就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专门为犯罪分子开脱!***犯,你怎么知道他是***犯?呼格吉勒图、***、赵作海、张玉环等当初定的都是***犯,仅这几年披露的冤案,要么是真凶出现,要么是死者归来 ,如果当年能好好听听辩护律师的意见,也不会令无辜者顶着***犯的罪名被处决,人命关天啊,***。
律师制度起源于西方,是舶来品,本身就是近代思想启蒙运动的产物,其目的在于保护***,对抗司法***。我们国家从清末就开始引进律师制度,也是为了顺应世界潮流。现在基本上大家都能理解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的原理,就是说任何人未经司法审判,并作出有罪判决之前,都推定是无罪的。无罪的人当然是需要律师为其维权的。
再说律师这个职业,首先人要活着,要养家糊口,跟说书的、唱戏的、打把式卖艺的一样,是靠手艺吃饭的。律师就是靠自己的法律素养为别人提供法律帮助谋生的,所以别道德***律师!
一句话,因为是法治而不是人治。
第一,法律规定,未经法院判决,不得认定任何人有罪。在***判决前,行为人也只能是涉嫌犯罪。最终是否构成犯罪,需要***对事实依法审理查明、准确认定证据、正确适用法律。
第二,若一个人真是杀了人,他的行为肯定是不正义的。法律之所以设置律师辩护制度就是要用正义的程序来审判不正义。
律师是法律工作者,他与法官、检察官靣对同一部律法,但视角是不同的,律师是收了委托方的钱,听了委托者的陈述(要比委托者对公安、检察部门陈述更详细、更直露),在法律条文中寻找可推卸罪责、逃避责罚的理由,帮委托者最大程度减轻或规避罪责!你见过委托律师掌握了委托者全部陈述和罪证,在法庭上声张正义,把委托者定罪的?律师要在执行合同中有关条文,帮委托者达到减罪或无罪的目的,才可拿到丰厚的律师费!所以,从某种角度说,律师是钻法律孔子,帮罪犯逃脱惩罚的黑推手!
我个人观点,律师代表公平正义。在以前,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辩护,是为犯罪嫌疑人争取更大的权利,使之不枉不屈。现在不是了,律师成了犯罪嫌疑人的帮凶不在少数。就拿吴亦凡案来说,朱小磊律师可能对吴亦凡所作所为了如指掌,王吉胜只是道听途说,也没有足够的人脉***探查到更真实的情况。朱小磊律师和他的事务所可能在明知吴亦凡的龌龊之事存在,却故意隐瞒,知道王吉胜拿不出更多实锤。海淀***又是根据什么判案的?现在***都不自己去[_a***_]事实证据了?谁自己提供的证据多,谁就能赢得官司。那弱势群体总是吃亏。现在说回来,如果当初,吴亦凡确实生活不检点,利用自身***侵害女性,朱小磊律师又故意隐瞒事实,赢了官司,大家说说,朱小磊律师属于什么性质?仅仅是不合格的律师吗?怎么还有人说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呢?按这个逻辑,那别人拿钱给你,让人***也无可厚非了?***不能站在强势一方,当王吉胜拿不出有力证据,***可以调查,不能只听朱小磊律师一面之词啊?
多谢邀请
站在律师的角度,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律师在法庭上替当事人开脱、或指控对方,律师所作的一切都是份内工作,无可厚非 ,但律师钻法律空子,如打压弱势群体的行为,破坏社会和谐,公平公正原则 ,以予谴责 。【个人观点】
律师的职责应该是维***律的尊严,维***律的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免受冤屈,防止冤案的发生。律师的职业道德应该是尊重法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不应该是以金钱为依据,谁给你钱多就为谁服务,也就是所谓拿人钱财为人消灾的旧观念。
至于从专业的角度看,替吴亦凡打官司的朱晓磊是不是一个合适的律师的问题,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据网络爆料,朱晓磊为吴亦凡打了十场侵权官司全部胜诉。这些战绩令他骄傲,也让吴亦凡这个没有道德、法律底线的渣男底气十足,有恃无恐,客观上助长了吴亦凡犯罪的嚣张气焰。
我个人认为,朱晓磊律师至少在吴亦凡事件中客观上扮演了一个不光彩的反面角色。在没有真正弄清楚吴亦凡真面目的情况下,无心却做了替有罪的吴亦凡辩护开脱,从而让他逍遥法外。
但是,如果朱晓磊律师事前知道吴亦凡所犯罪的事实真相,可他为了获得巨额的金钱,有意为吴钻法律的空子,替吴亦凡胜诉,那他就不仅仅是合不合格的问题,而是触犯法律的问题。
现在,公安机关对吴亦凡的案件正在侦办之中,我们吃瓜群众就耐心的等待结果。此案件都涉及哪些资本大佬,明星顶流,或者其它人,我们都耐心的等待看戏即可。
首先强调一点,律师的职责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合法利益并不是所有利益,律师的服务宗旨是代办法律程序和提供咨询,并不包括开脱罪行和恐吓他人。律师应当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道德为底线,不能以法律之名行丑恶之事,否则正义难以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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