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协议经过民政部门公正,是离婚材料的一部分,那就要不回,别理他。如果是两个人的口头协议,或者是没有经过公正的协议,那就不好说了。建议你多找点有利于自己的证据。
请问是否已经离婚了?
如果是协议离婚,已办完离婚手续,领取了离婚证,房屋在女方名下。且离婚协议中双方签字认可将房屋产权归女方所有。
男方***,法院都不一定受理。除非男方能举证自己签协议时收到了欺骗、胁迫,或女方有转移共同财产的行为。
只要当初这份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女方大可放心。
谢谢邀请;楼主说的是,离婚协议,房屋归女方名下,现在男方***要房子应该怎么的这个问题,这就要看当初定立的这份离婚协议是不是在有外来干涉和胁迫下签订的,或者是用欺骗的手段来达到目的,现在有证据能够推翻这份协议,法律是会支持的。
世人都知道,只要是具备完全独立行为的责任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在没有任何外来干涉和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离婚协议内容,一经签字认可,领取了离婚证,这一纸离婚协议与法律的判决文件是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的,立马就生效,能受到法律认可,就受到法律保护。
如果是在离婚一年内的有效期,男方能够拿得出证据,用事实能够证明双方是在不平等的条件下,受到胁迫和外来干涉,被逼无奈才签下这份离婚协议的话,他就有权将女方告上当地的人民法院,***要求撤销协议内容,重新分割房产,这在法律上是能够成立的。
如果是在离婚一年内的有效期,男方能够拿得出证据,用事实证明当初离婚是带有欺骗性和阴谋的,搞的是所谓夫妻***离婚有约定的话,( 立字为证 ) 如今女方背叛诺言,骗取了房产。男方照样有权将女方告上当地的人民***,要求撤销协议内容,重新分割房产,也是能够得到法律支持的。
如果说离婚已经超过了一年,也就是法律规定的追诉期限,男方再有证据,再有天大的理由***,在法律上才不能成立,***才不会受理。
您好!
离婚时的房产分配问题,有时候很简单——俩人达成一致即可;有时候很复杂——涉及到的定性因素太多。大原则上:
离婚时的房产分配,与离婚方式有关——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诉讼(判决)离婚。房产分割亦如此。具体法律依据是: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稍微展开解释一下:
这种情况,适用于双方无争端、通过自行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协议离婚,需要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其中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关键问题达成一致。
直白的讲就是:只要双方均自愿,想怎么分都可以。
注意,协议分配情况下,与财产原来属于谁无关。
这种情况,适用于双方就离婚中涉及到的分割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由***根据实际做出判决,并出具《判决书》作为强制性执行依据。
如果是***判决房产归女方,不服可以提起上诉,二审不服也可以提起再审。
如果是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了离婚,签署了同意将房产归属女方,没有反悔可能性。
婚姻不是儿戏,法律面前更不是随便反悔的,朝前看吧。
好男儿志在四方,婚姻失败别气馁,自己争口气再挣钱买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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