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律师知道法院,有走后门。内心对某某说,我里解你的苦楚无罪人。回去好做事,不要为这些事来烦了事。你不能斗得过人,回去好好保守自己得了。因律师知道***里内部情况,不好对他们翻脸。
有个別律师为了钱,不按法律法规辩护,无视法律。像典型的李天一案,其辩护律师口口声声要为其打赢这场官司,结果哪?还有杭州保母纵火案,明明是罪大恶极的死刑犯,他却东扯,西扯转移案件视线,还随便退庭。
感谢邀请,律师是否要帮助当事人做无罪申诉是有前提的,就是经过律师结合全案证据和嫌疑人的自己供述,认为嫌疑人确实是无罪,才会进行无罪申诉。但现在做的少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首先,以前可能冤***错案比较多,但在现行的法律体制之下,可能会出现量刑问题,也有可能出现定性问题,但真正的冤***错案确实不多了这是律师不作无罪申诉的主要原因。
其次,好多当事人对法律的意识比较淡薄,而法律中有些罪行的规定确实是比较抽象,好多人理解不了,比如律师碰到过一个案子,当事人在村里自己就转了部分土地用作堆煤场使用,这实际上是刑法不允许的,涉嫌非法占用耕地罪,公诉人起诉后,当事人不认可,非要律师做无罪申诉,认为自己付了租金,而且还可以复原,不构成犯罪。律师在这种情况下是不可能答应的。
再次,对于无罪申诉需要足够的证据来支持才行,但现在的法律制度对于律师自行收集的无罪证据一般是不予认可,而申请调取证据,又因为时间关系,导致证据灭失,律师只能退而求其次,做罪轻辩护。
最后,对于进入刑事阶段的案件,一般来说周期就比较长,如果再加上无罪申诉,周期会更长,对于家属,当事人,和律师都是一个考验,好多当事人和家属到最后都是自己放弃了,会主动要求做罪轻辩护,这样一来,律师的前期工作基本就都白做了,要推到重来,而当事人给法官留下来的就是死不认罪的态度,没有坦白情节,反而不利于最后量刑。
谢邀,我不是律师,只能客观的做出如下解答:律师做无罪辩护的选择,必须慎之又慎,必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而不应考虑其他因素,如为了迎合当事人和亲属不切实际的要求,而强行做出无罪辩护的决定,这样不但不能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也违背了律师的职业道德,不利于法律的正确实施和体现法律的权威,必须有证明无罪的事实和依据 。如果没有发现新的对当事人强有利的证据做支撑 ,在***已判定有罪的情况下因亲属或自己感情用事,盲目冲动去接这类案子不但不能维护被告人的权益,反而把自己陷入执业风险中 ,影响自己的口碑和名誉,所以他们不愿代理无罪申诉案。
谢邀。无罪申诉的目的是启动再审程序,除非有什么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无罪,否则很难启动再审,有时候即使有确凿的证据也无法启动。在中国有“三大难”,“再审难”是其中之一。一个案子被启动了再审,这就说明之前的一审,二审都有可能是错误的,同时也说明,办案的法官也是有问题的,所以不说你也应该知道。只要法官办错一件案子,尤其是办成了冤案,如果启动了再审改判无罪,这个法官是要担责的,他的法官生涯也就结束了。所以,若非有正义感和勇气,一般的律师都不愿代理此类案件,得罪人还不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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