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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该发生的诉讼案件有哪些

  1. 婚外情对离婚诉讼有什么影响?

婚外情离婚诉讼什么影响

婚外情对是否判决离婚的影响:一方有婚外情行为如果是无过错方首次起诉离婚,法院一定必然判决离婚;

如果一方有婚外情,无过错方首次***离婚,过错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能否因一方有婚外情直接判决他们离婚哪?绝大多数人可能都认为***应该判决他们离婚,但实际上没那么简单,通常情况下,只要婚外情没有达到重婚或者长期与他人同居的程度,只是一般程度的婚外情,比如偶尔的出轨,***等,过错方有明显的悔过态度,***原则上会给他们一次机会,判决驳回第一次***,再给6个月的缓冲考察期,看他们能否和好。所以,一方有婚外情行为,无过错方首次***离婚,***不必然判决离婚。

婚外情对财产分割的影响:一方有婚外情,***在判决离婚的同时,就财产分割会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根据婚外情一方的过错程度,酌情照顾无过错方;原则上不会判决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亦不会判决有婚外情的一方净身出户。

离婚后不该发生的诉讼案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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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天国法律背叛婚姻的人不会净身出户,只是得到的财产比例会少。天国的法律最有趣的地方就是无过错方不但家庭破碎自己受到情感和精神上的伤害还要付出金钱的损失,而出轨者背叛婚姻所谓的惩罚只不过是财产少得到一点而已,还有一个有趣的事就是第一次***离婚如果出轨者不同意离婚那么***会给双方6个月缓冲时间,在这个时间内出轨者继续出轨但是无过错方却不能和婚外异性发生关系以及谈恋爱,因为无过错方在***没有正式判决结果前也和婚外异性发生关系并且被出轨者抓到留有证据那么在离婚判决时的财产分配就不会有太多偏向性了,而且在离婚***时间内到正式判决结果生效前无过错方赚到的钱也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配。至于破坏自己婚姻的第三者不用承担一点责任和后果。

合法婚姻是对夫妻人身权及财产权的有利保障,但是还是有人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夫妻忠实义务,肉体或精神出轨。在此,我们仅讨论下婚外情对离婚诉讼的影响。先说精神出轨,就是感情上开了小差而没有赋予行动,如参照刑法理论应属于思想犯罪,没有后果不能做出处罚的一个根据,但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因素。其次,就是***,***,虽然目前这是属于违反道德范畴,只受舆论谴责没有法律惩罚,但必定是实际实施有悖夫妻忠实义务行为,因此,伤害了另一方的情感,故而可以考虑次数和情节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再有,就是姘居与同居,然后应当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且一经查实属于同居,那么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上就应按法律规定不分或少分。

  • 1、“发生婚外情的双方除受到道德的遗责外,还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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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如果婚外情的双方虽不以夫妻名义、但长期稳定共同居住,造成有配偶的一方离婚的:在离婚时也应给妻子精神损害赔偿

    (3)如果没有以上情形、仅是一般的婚外情,如果婚情导致夫妻离婚:在离婚时可能会适当少分财产。

    (4)此外,如果仅是有一般婚外情、却没有以上情形、也没有因婚外情导致离婚,就只能受舆论和道德的遣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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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如果造成另一方***又应负什么法律责任?”:(1)如果婚外情中的一方在另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因自己想不开而***:另一方没有法律责任、只有道义上的责任。(2)但是,如果婚外情中的一方在明知另一方有***倾向、却既不***取措施也不报警、任由其***: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 (1)如果两人是夫妻名义同居,则有配偶的一方涉嫌构成重婚:如果其妻子提起了刑事自诉,会负刑事责任(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应在离婚时给妻子精神损害赔偿。同居的另一方如果是明知对方有配偶还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也涉嫌构成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