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的离婚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协议离婚的前提是男女双方对于是否已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对于婚后共同财产如何分割以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都能达成一致意见,才能够共同去民政局协议离婚。
如果男女双方对于是否离婚,或者对于财产及孩子抚养权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只能选择去法院起诉离婚,***会根据对方的情况,及提交的证据依法作出判决。所以第二种离婚方式就是去******离婚。
很多人都会问,去******到底是做原告好,还是做被告有利?其实作为原告和被告都是一样的,***不会因为你是原告而就偏向你,也不会因为是被告而就故意刁难你。法律程序是不会导致对哪一方有利的。
所以大家尽可能放心,如果你着急离婚就可以作为原告主动去******,如果你不着急,那你就可以等着对方去******你!结果只会是因为你的证据和你的主张是否有法律依据而改变,而不会因为你作为原告或者作为被告而改变!
谢邀!感觉,很多是在保护男方的权益更多一些!比如,姓!孩子判给女方,姓却还是男方的姓,这种判,没有一点意义!只是让女人帮男方养孩子罢了!男人逍遥快活,毫无损失!对女人相当不公平!
谢谢邀请,男女离婚,走法律程序是对男方有利,还是对女方有利,通过司法***的离婚,并不存在对哪一方有利这个问题,永远要相信***的判决是依法判决,公正实施的。
夫妻感情破裂,协议离婚不成,只有走法律程序。上诉到***立案,***也是要经过第一次和第二次调解,确定夫妻感情已经荡然无存,再也无法融合在一起生活了,才是进入到依法判决的。
依法判决的前提,还是根据离婚双方的协商结果而定的,在夫妻存在期间内,在共同财产的分割上,或者是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上,实在协商无果,才由***最后裁决。
***裁决不论男女,都是偏向无过错方一边的,对有过错一方实行恰当的在共同财产的分配上倾向无过错一方。双方都无过错,各打五十大板,平均分配。
应该这么说,走法律程序,对协议谈判时弱势一方有利,不在乎性别。
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两种合法方式,当协议离婚不成时,想要离婚的一方才会通过***的方式程序,走这个离婚手续。
因为在协议时往往一方会基于各种背景而比较强势,或者说提出的这个条件也苛刻,又或者是根本不同意离婚,那么另外一方无法接受的,又不便继续争执或妥协,此时选择走法律诉讼途径是最佳方案。因为,***按照法律规定来公平处理离婚问题,而不去过多考虑一些情感或家庭非法律因素,这样的理性处理方式,对于在协议中劣势一方是有利的。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
只要对方是渣男,婆婆又是个挑事的人,净身出户离婚就行,只不过是必须把孩子带走自己养,省的他们把孩子也教坏了,想看孩子就连根毛都让他们看不见.这叫……,不说了,保密,以后他们家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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