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错案的赔偿标准,《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已有相对明确的规定,并且也有不少这类冤家错案赔偿的案例。《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代理律师提出按照三倍标准计算赔偿金,提出按照赔偿金标准的三倍计算,即10171564.5元。若按照法定标准,张玉环失去人身自由该部分可获得的赔偿金额为346.75元/天****78天=3390521.50元。张玉环的这个主张标准这个缺乏法律依据,想必也很难得到法院支持。当然,基于维护当事人考虑,从维护当事***益,多主张赔偿这个总是没有错。客观说,羁押20几年,多少赔偿都不足以弥补当事人所逝去的青春,带来与社会之间的脱钩。个人也倾向适当提高相应的赔偿标准,并且相应的赔偿费用可以要求制造冤***错案的相关责任人员承担。
这个是有法律依据的。关键是他的工资每天有多少?100?200?300?还有精神赔偿等金额加起来,他们提出来了总赔偿额在2234万。
对此,@英雄拒绝黄昏 有看法,纵使有法律依据,但现在还不能赔,为什么呢?
张玉环是以疑罪从无释放的,也就是说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释放的,万一又有了新的证据证明他就是凶手,这不成了笑话吗?
在@英雄拒绝黄昏 看来,他的疑点依然非常大,这主要是:
一、警方找到他的时候,他极为慌张、手不停的发抖,并且经鉴定书上有抓伤的痕迹。
二、遇害现场丢失的麻袋纤维和他身上的纤维一致。
三、1993年10月24日11时30分,受害者遇害,这一天下了暴雨,大家都忙着去谷场收谷子,独独不见张玉环,到了晩上他才去谷场收谷子,而且有多次来回,这点张玉环是怎么说清的?
四、遇害者和张玉环是邻居,那时遇害者的年纪和张玉环的儿子一般大小,遇害者经常会过来张玉环玩耍、打闹,张玉环也多次教育过遇害者。
虽然***放了,但凶手依然逍遥法外。这个时候他提出赔偿是否急了点?
律师为什么不急于帮他洗清疑点?为什么不给大家一个交待?为什么和张玉环迫不及待要赔偿?
再闹下去,估计张玉环还有再进去的可能!疑罪从无,只是因为你有值得怀疑的地方而苦于没有证据给你定罪,在真正的凶手抓到之前,你仍有作案的嫌疑!至于你是不是真凶,还要等警察的侦查找到证据!所以,还是消停点好!
有些刑事案件是无头案,疑罪从无不代表他没有***没有罪,国家赔偿要慎重,不要让没有证据证明有罪,却是真凶的人得逞。
纠正错误的同时,也要保护当年为了破案日夜辛勤工作的人民警察,必定那时刑侦技术手段落后,又没有监控,还缺少目击证人,合理的推测判断也是破案的必要手段。
当然张玉环坐牢20多年,释放后给予合理安置也是无可挑剔的,但是绝不能狮子大开口。
我的看法赔偿可以,不能由着他!现在张某环竟然狮口大开得寸进尺向国家要价2234万元赔偿金!太高调太贪婪!因为真凶未找到!残忍***两个无辜幼童,这是人性极端大恶,受害人家属痛楚无人问津,张某及一家却成网红,似乎有意博同情,有点太过了!曾经央视新闻报道出狱后张某,他居然在自家老宅漏嘴说出这个地方是案发现场。凡事不要太过了,见好就收。希望警方继续追凶到底,以告慰正义!举头三尺有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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