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此案刘鑫不愿出庭作证肯定另有隐情,不只是单纯的害怕或者什么,他这样极力撇清自己与此案的关系似乎在隐瞒什么随着庭审的进行越来越多的证据证明刘鑫不只是单纯的将门锁上不让江歌进,现在连刘鑫的律师都单方面声明不在担任其法律顾问足以证明,一般情况下不可能律师临时离开除非当事人辞掉,而且后来其律师发的哪个微博可知刘鑫的确隐瞒了许多真相。
相信正义只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希望江歌母亲能够早日走出痛苦,希望刘鑫能够尽早说出自己知道的一切,希望行凶者能够得到应有的惩罚。
最近江歌案也是引起了特别多人关注。之前刘鑫说要出庭的,但是出庭的前一晚她的律师单方面说不干,不知道这对刘鑫第二天出庭的心情有没影响。不知道她在法庭上会不会说真话。
不过我个人对刘鑫没抱什么希望,因为一直以来,她太让人失望了!她满身谎言,这次撒谎,下次说不定又说谎呢?
律师接受了你的委托,当然是从你的角度出发,尽量的要保护你,考虑当事人的利益啊,能够把自己的律师逼成这样,不用说大家都知道,更加实捶了刘鑫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吧!
来看看在这条微博下的留言: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也只有律师和刘鑫自己知道吧!之前一直撒谎,现在还套路自己的律师,连自己的律师都不说实话,要律师怎么保护你?要怎么替你打官司?真的是从刘鑫身上刷新了我的三观。
以上!
律师有律师的职业守则,虽然这份职业守则有时候常常和我们所谓坚守的道德冲突,但是那是他们必须要养成的职业素质。我们有时候并不理解,但是不代表这样的职业素养没有意义。
可是这位律师冒着极大的违约风险以及赌上了以后职业前途,也要和刘鑫单方面解约,这说明,刘鑫的做法已经超出了一律师所能忍受的范围。律师的职责是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利益,但是如果这个委托人连最起码的道德道义也没有,一昧地只知道为了自己的利益,欺骗诱导律师,那么如此这般,解约也罢,职业素质也是建立在社会道德之上,先是一个人,然后才是一位律师,我能维护利益,却不能维护丧失人性之人。如果当事人做法大大超出了社会的容忍度,那么所谓的维护,也就失去了它的意义,难道还要再为这等隐瞒欺骗之人去维护所谓的正义道德?
不得不说,这位律师的做法,人心所向,也是大快人心。
什么情况,连律师都接受不了这样的人,可以看出律师也是有原则的人,反感这种表里不一,出尔反尔不诚实耍心机的行为。可见这个女的为人是多么的令人厌恶和反感,使得律师都没办法面对这种人,可以见到这种人的为人处世是多么的无底线,被大众骂一点都不冤,一个自私自利的心机婊,为了自己的利益出卖做人的最基本底线,让人不耻。真不知道她怎么有脸出来装可怜,还有脸哭装的像自己是受害者,对这种人真是没话说。人不要脸天下无敌,今天终于见识到了现实版的不要脸。从撒谎的那一刻起她已经没有一丝值得大家同情的地方了,可以说她的所作所为对受害人的伤害和杀人犯是相同的,甚至可以说有过之而无不及。一个没有道德底线没有做人底线的人,不管去到哪里都会被世人唾骂,人不能做事情太绝,凡事要留一点底线,至少给别人留条后路,把事情做绝了就等于把自己的路堵死,后悔已经来不及了。最近发现非常突出的问题,为什么最近有一些事情对社会影响比较大的都是女人,从马蓉到刘鑫再到唐山老赖母女,可以说这几个人在最近这一两年可是网络关注度最高的几个人了,对社会的影响可以说是空前的,为什么现在有一部分的女人会这样不要脸。不是歧视女人,而是今年来说的确是一些坏女人占了头条。
毫无疑问,这是最明智的做法!刘鑫作为一个颇受众人指责的人,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情况下,她的利益肯定与江歌妈妈一方的利益有冲突,当然与陈世峰一方的利益也有冲突,这是因为她要最大限度地保护她自己。而目前现实情况是,舆论一边倒地支持江歌妈妈,谁站在刘鑫一方谁受谴责。弄不好严重影响甚至直接会毁了自己的职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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