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前,没收到对方答辩和证据,待庭审时对方提供也可以。如果对方拒不答辩,拒不提供证据,那对方就只能承担不举证,不答辩的不利后果。你作为申请人,只要你自己准备好证据和辩论意见就可以了。
劳动仲裁对方在开庭前交答辨状或不交是合法,但证据开庭前一定提交,想让对方一个措手不及的陷阱,是不尊重对方的表现,我也遇到过,一直打到中院都不交答辨状,还提供***合同,***证据二审发回重审也不交答辨状。
实践中,各地的操作是不一样的。有些仲裁委会提前组织双方交换证据,有些则是当庭提交证据、当庭口头答辩即可。您是申请人,针对自己的主张,提供相应证据即可,不用太在意对方的答辩意见或者对方的证据。
关于答辩状的问题。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被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并不影响仲裁程序的正常推进,被申请人甚至可以当庭口头答辩。
这种情况下的弊端就是你不能提前知道公司的抗辩理由,不能充分地准备。但是即便公司说得天花乱坠,最后的结果都要以证据为裁决依据,所以掌握有利的证据才是硬道理。
关于应否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证据的问题。法律规定,公司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证据,否则仲裁庭可以不***纳。当然,如果是对案件有重要影响的证据,仲裁庭可以对公司训诫后***纳,进入质证程序,让你质证。
公司不按仲裁庭通知的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和证据,唯一的不足就是你不能提前做好充分的准备。但是也不必着急,公司通知你待岗是不争的事实。让你待岗又不发放待岗期间的工资,其实是公司变相解除了与你的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赔偿金。除非公司愿意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让员工待岗是公司辞退员工的惯用手段,公司选择这种方式辞退员工出于两点考虑:
第一,待岗期间的工资标准可以比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标准低,即便支付赔偿金或者补偿金,计算的标准也大大降低。但是公司不知道,人社部对于这种情况专门有一个答复,待岗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的标准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标准计算。
第二,如果劳动者发现公司的真正目的,申请劳动仲裁,公司可以辩称没有解除劳动关系,把***待岗变成真待岗,补发拖欠的工资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根据经验,这种情况下一般都是以调解的方式结案,仲裁庭会建议公司按补偿金的标准赔付劳动者。而劳动者一般会同意,因为官司真不好打,死磕的只是少数。
谢谢邀请。你应该准备好证据。
劳动仲裁中,申请人需要承担举证责任,用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工资标准、加班费用、加班记录等容易引起争议的事实。被申请人则可能提供公司规章制度、处罚通知等证据用以证明劳动者违反公司纪律或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等证据。
根据你的描述,建议你准备如下证据材料:
1.劳动合同;2.工资发放[_a***_](如工资条等,最好有工资发放时间);3.公司部门主管要你待岗的通知及待岗期间薪酬约定;4.加班工资计算依据;5.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依据。6.考勤表
公司很有可能对你的证据进行质证,(比如无公司盖章、加班工资计算标准约定不明等)此时需要你做好思想准备,提前准备应对方案,必要时可以请公司同事帮你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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