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雇佣关系,这些法律关系法律均没有定义。我认为三者之间的相同之处都是劳动者提供的是劳务;不同之处是劳动关系,劳动者是用工单位的成员,受单位管理,;劳务关系的劳动者非单位成员,不受单位管理。
雇佣关系是劳动者为别人干活都是雇佣关系;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都是雇佣关系。
目前法律关系的理解错误,导致适用法律的错误。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关系,用人单位一般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雇佣关系是指双方之间约定由一方提供劳务,完成指定的任务,另一方给付报酬的关系;双方一般是平等主体。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关系是雇佣关系的一种,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履行义务解决纠纷。劳动关系跟劳务关系同属雇佣关系,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受用人单位(雇主)管理制度管理,工作受用人单位指派。劳务关系的劳动者不受用人单位(雇主)工作管理制度的约束,是完成劳务任务获得劳务费(劳动报酬)为目的,劳务关系是原始的雇佣关系。雇主与雇工形成劳务关系需要劳动部门审批,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八条对劳务关系确立有规定,否则是不合法的。
雇佣关系与劳动关系是有区别的,主要区别如下:
(1)受调整的法律不一样、解决***的法律程序不一样。劳动关系发生的***受劳动法的调整,有***时要先仲裁再诉讼。而雇佣关系受民法调整,产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2)主体范围不同。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一方只能是自然人,而另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而雇佣关系的主体范围非常广泛,凡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均可形成雇佣关系。
(3)提供劳动者与接受劳动的地位不同。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此外,劳动者不得同时与2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用工关系。而在雇佣关系中,雇员仅在雇佣工作的范围内听取、接受雇主的指示,除此之外,雇员不受雇主的任何管理和约束,还可以先后为不同的雇主提供劳务。
(4)享受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有解除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公司要缴纳社保等。而雇工则除了工资,无其他的***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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