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在银行直接贷款的,这种情况基本比较少见。出了这种情况,一般有几种情况,具体如下。
一、银行的流程没有走完
一般情况下,我们办理贷款都是在银行的营业网点,但这些网点只是银行的分支机构,也就是支行。在支行上面还有他的上级管理行,也就是市级分行。因此,一些金额比较大,或者情况比较特殊的客户,是需要拿到分行最后盖章的,所以,客户可能贷款成功了,但合同可能需要在分行盖完章以后,才能给到客户,这个时间大约是一个月左右。如果这个时间还没拿到,可以打银行的客服电话问一下情况。
二、做的是助贷业务
第二种可能,是做的助贷业务。什么意思呢?就是这个贷款是银行和小贷公司或其他咨询公司合作的,除了和这些助贷公司签合同,也需要和银行签合同。这样客户就感觉我的款是在银行贷的,银行为什么不给我合同?但是助贷公司的合同里面,都有一些灰色的费用,或者叫贷款套路。所以,除非客户强烈要求,不然是不会主动给客户贷款合同的。
以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最好先弄清楚当时做的是什么贷款,然后根据情况处理。最后,遇到这种情况怎么解决?其实很简单,无论别人怎么说,你只坚持索要合同,最后都会给的。
银行放完贷款之后,应当给借款人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贷款合同,但是实际操作中很多借款人没有拿到贷款合同。其中原因很多,大致有以下三种:
第一是合同不够了。银行跟借款人签订了合同,但是因为要留存相关部门,导致手上没有多余的合同。例如,房贷合同最找需要四份,其中银行留两份,房管部门留两份;期房的话房产公司还要留一份。如果银行做的合同不够多,就没有多余的给借款人了。
第二是合同填写有错误作废,导致没有多余合同。以前银行合同都是手写,常常发生错误,所以有作废的。银行也不好意思让客户再跑一趟来签字,所以多余的就少了。现在都市用电脑打印,填写错误少了,但是打印或发生错行或错格,也造成了作废。
第三是很多借款人不来取,导致银行根本不重视客户这个需求。以前在银行工作的时候,有大把应当交还给客户的合同,但是多次通知客户却仍不来取。银行内部检查往往会认为客户经理保管这些合同存在问题,但是这些合同又不能毁掉(万一客户又来取了呢?),所以不少客户经理为了省事就少做了给客户的合同。
但是,不管什么原因,如果借款人去银行要贷款合同,银行只要有原件还是愿意给的。即使没有原件,也会配合去把银行自己留存的贷款合同复印给借款人。不过借款人如果自己不去要,不少银行是不会主动给的。
我是空谷财谭,与您分享我的观点。
一般情况下,一定会给的。
其他情况及解决方案如下:
跟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后续还有许多手续要完成,比如建档入库等,所以没有那么快就到贷款人手中。等银行办完所有手续会有短信通知给贷款人到银行去拿合同原件。
不用担心拿不到贷款合同,当然也许有些银行的流程不一样,但是你是有权利拿到合同的,如果真的不确定的,可以打电话给银行询问具体情况。
1.签定贷款合同后,银行一定会给你一份原件的,除非你遇到了***银行或不正规的中介,要小心;
2.正式放款前,借款借据上要有借款人的签字,一般也会给你一份原件或复印件的。
打开浏览器,搜索浦发银行。进入官方选择个人网上银行登录。登录成功之后,在功能区内点贷款。点我的贷款。其中可以看到自己在该银行贷款的一些明细,然后在需要查询的贷款上点详情。详情内,合同信息下第一项即为合同号。上海浦发银行-合同编号是16位,以BC开头,第3至6位是业务发生所在年份。例如BC20081201000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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