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个说法实在太广泛了。从广义的角度说,法律并无禁止任何公民向其他自然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有偿法律服务。如公司里的法务、大学教授向公众举办法律课堂。这些也是有偿的法律服务,且没有规定必须要具备律师资格。
从狭义角度说,则民事诉讼法、律师法等法律均明确规定,没有律师执业资格的人,不能对外以律师身份提供法律服务(无论有偿还是无偿)。同时,一般的公民,除近亲属或法定情形外,不能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他人的诉讼或仲裁案件。
按正常来说,法无禁止即自由。我们并不是说只有律师资格才能提供法律服务。现在各地都有各种法律咨询公司,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等等法律服务。所以不能说无律师资格就不能从事有偿法律服务。当然,律师是我们最为常见的法律服务群体。我们《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对于诉讼代理人及辩护人有相应的规定。公民想要从事这方面的代理难免存在限制。
如果真的想要从事法律服务,那就努力备考,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后面再到律师事务所实习,获得律师执业证。这样就能以律师身份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但非律师,一定不能以律师身份从事法律服务。如果以律师从事有偿法律服务,这种情况是有可能涉嫌诈骗犯罪。不少人伪造律所及律师证书,以律师身份从事法律服务,最后涉嫌***被追究刑事责任。
我不是律师,在30年前由于工作关系,对有偿法律服务,多少有所了解。
一种人是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业务的执业律师。一种人是在法律服务所从事法律事务的法律工作者。这两种人,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是可以从事法律服务的。这两种人开展有偿法律服务,分别受国家《律师法》及司法部律师收费管理办法和司法部关于法律工作者收费管理办法保护的。
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根据《律师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却以律师名义执业,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律师可以从事以下业务:
根据《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律师可以从事(一),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代理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六)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七)解答有关法律的[_a***_],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可以从事除了(三)以外的法律事务,当然也可以收费,收费标准要比律师要低。
其他公民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1~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律师,当事人的近亲属,有关的社会团体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人,都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除律师以外,其他人参加诉讼,都不得从事有偿服务。《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被告人除本人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下列的人辩护(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或者人民法院许可的公民。(三)被告人的近亲属,监护人。除律师外,其他人参加诉讼,都不得从事有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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