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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犯罪的认定标准

  1. 辩护律师否认犯罪事实,是否影响被告人坦白情节的认定?

辩护律师否认犯罪事实是否影响被告人坦白情节的认定?

律师大都是没有正义感的,这是利益的驱动,多半是臭理三分的,这两位律师如果能不让常某判刑,他们可能要被唾弃,咒骂声会一遍,因为这两律师忽略了这是师与生的问题,张老师工作对象之一是常某,他与常某无冤无仇,何况是学生,即使体罚超重,也不致于常某如此又打又侮辱呀,此案如果判决不当,公安,检察,法院,律师都会遭骂,会造成非常严重的社会影响!

律师口才好善于辩论是件好事,这两个律师为了钱怎么连做人的良知都丢了,他们的辩护视频最好让他们的后代看看有这样是非对错不分颠倒黑白的父亲,还能不能活下去了。纯粹的王八蛋逻辑,让大众看到恶心!就看看***左右扇一个老者几个耳光,对错立马分辨,其他都是狡辩多说无益。

律师善辨,正常。但不要把天下人当白痴。 因为老百姓心中有杆秆。

刑事辩护犯罪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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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懂点法律的人都明白,******是治安案件,但,***如嫖卖者将其制成***进行传播呢?就是犯罪!这点两驴师懂!

制毒、***的毒枭、零星***者及***人群。谁罪魁?制毒者和毒枭。

常某人,半路上演复仇记,报了仇,雪了恨,解了闷,应该够了。他不过瘾,还不够。还叫人与之配合录了***,进行了精加工并传于微信群,自己留着反复看,偷着乐了多少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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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被与之相关联的人传于网络,形成网络暴力示范,我的天,现在恐怕点击都有中国人口数了。形成的社会恶劣影响不可估量!对张老师及家庭的伤害何其之大!

而律师说常某人打张老师不够狠,造成的伤害没有使张老师睡不着、吃不下、还能隐忍去上课等等。所以,伤害不大,没关系的,常某人不必承当刑事责任

***不是常某人传上网的,应该由传上网络的人负责!这无异于毒品的社会危害最大罪归了零星***者而不是制毒和毒枭了?按两律师的说法,因为制毒团体和毒枭并没有把毒品亲自卖给***人群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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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逻辑?笑柄吧?

我只想提醒辩护律师,你作的是“无罪”辩护。

你能保证你的职业生涯中没得罪过人,将来不会得罪人?没给他人“造成过心里阴影”?

那么你怕不怕10年20年之后有人当街拦路打你或者你的家人?并拍下***,发到网上。

然后重金请你再出面做辩护律师,你还会作“无罪辩护”吗?

事实证明你们错了(判了18个月,只是有点轻),你们做的无罪辩护都是徒劳。正义有可能迟到,但决不会缺席

温馨提示:从那表情看,出来后第一个被打的就是你们辩护律师了:“收了老子那多钱,还是让我关进去了!”


有些律师是利益至上,往往是吃了被告原告,有正义感的律师在当今很少,同一案底原告请他是一种说法,被告请他又是另一个说法!在这个案子中,不管你律师怎么颠倒黑白,***就是犯罪,传播******就是违法!***如罪犯小时常被爹妈打,从此怀恨在心,长大了也要打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