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应是公平诚信为原则,但作为强势的单位为了规避法律,减小用工风险,常常在劳动合同上打主意,可是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劳动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或部分无效,那么认定无效合同原则是什么呢,首先劳动合同无效不是由员工说了算,必须由劳动仲裁确认无效,劳动合同法规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合同无效,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合同无效,以欺诈,威胁,违反劳动者真实意思的合同无效,劳动合同一旦确认无效,劳动者受到损失的应该给予赔偿,现在好多企业打起了法律擦边球,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员工非常被动,如签定的劳动合同不交予员工,发生争议了便于单位伪造涂改,其实这种情况很好解决,法律应规定合同必交劳动部门备案,否则视为没为员工签定劳动合同,多么简单的事呀,还有一个最普遍的现象就是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这一项,写的模棱两可,工资数额不明确,这一项是发生劳动争议最的,比如工资报酬写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执行国家最低工资制度,然后企业又口头约定什么各种津贴,岗位补贴等,这样造成了实际工资与合同工资不符,如发生因工资纠纷,企业会说自己不违法,合同约定的是本地区最低工资,这招够黑的吧,其实法律对这种情况应规定,发生工资争议以实际工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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