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也就是劳动关系无终止期限的劳动合同。
对于公司来说:
如果与员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员工没有违法、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公司是不能随意辞退员工的,如果公司随意解除劳动,属于违法解除,应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对于员工来说:
如果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员工来说是一个保障,只要不违法、违规,单位就不能与员工终止合同,也就是对于员工的工作是有保障的,只要员工按时上班,可以一直工作到退休。
劳动合同分三种: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以及以完成一定任务期限的劳动合同。职工一般签订的是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什么情况下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职工有什么好处?
1.劳动者可以长期在该单位工作,减少失业的风险性;
2.劳动者无重大过错、***等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3.当企业发生经济裁员时,优先留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5.用人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铁饭碗”,劳动者出现***、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或是其他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首先回答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公司与员工订立的没有约定终止期限的劳动合同,即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理论上这个合同的存续时间是永久。
那么接着来分析对于公司和员工的利弊:
优势:(1)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利于绑定优秀员工更长的时间,给员工以心理上的安全感。
(2)对于公司劳动合同方面的管理成本相对来说能予以控制,不需要投入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考虑续约的成本。
(3)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更稳定。
劣势:(1)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则相对于签署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了自然终止的期限,如果想要让员工离开,只有解除劳动合同一条路,且这个方式大部分情况下可能会存在违法解除的风险。
(2)在实施经济性裁员***的时候,对于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也需要优先保留,这相对来说可能会面临吃老本的员工无法优化的情形。
(3)签署无固定期限的员工,相较于固定期限的员工,更难管理,基于自己是企业的老人,会有些心态上的散漫。
需要注意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就是铁饭碗,公司也不需要刻意规避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便是签署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在有过错的情形下(***等),公司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所以这一点并非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弊端。
优势:(1)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不用面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下,隔几年就面临劳动合同续签的考量。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员工好处肯定比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强多了,这也是法律保护员工权利的一项有力保障。
所谓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关规定如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39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和第40条第1项(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第2项(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我们一起分析一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优缺点吧。
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不便公司优化和淘汰,只有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法第39条和第40第2项才可以依法淘汰,同时还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实际操作相对非常复杂,给公司增加较大风险和直接及间接成本。
你好,我来回答你的这个问题。
1,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暂时不能确定,但并不是说就没有终止时间。
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好处。
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通常我们入职公司,签劳动合同一般都是有个两年,三年或者五年的时间期限,这个就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没有明确的时间期限,只要你公司还在合法正常经营,双方都没有违法[_a***_],这个合同就一直有效,这个就是现实中的无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可以获得稳定员工(特别是一些特殊作业的人员),对员工自身也是一个保障。
作为劳动者的你签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后,也应该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是说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签,你就有恃无恐。你如果是违反了相关的规定的话,公司一样的是可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
由于缺乏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正确认识,不少人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不能解除。因此,很多劳动者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护身符”,千方百计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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