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丹红读坏书想用左道的东西推翻正义公理,想以古玩专家的手法为了挣取更多的鉴宝费,将雁品说成真品推向天价从中谋利,今天法治社会吴丹红律师***聪明,但众多网民也不是傻瓜,劳荣枝尽管怎样狡辩也掩盖不了她的作恶多端,事实胜于鸿辨,她不死法官不用当律师不存在了。
吴丹红是一介律师,最多称得上是个大律师而已。江西省高院是***官的云集地,吴丹红敢胡说八道,逮来判刑就妥了,还投诉?不管怎么说,吴丹红为劳犯免费的辩护,精神可嘉!其行为有助中国法治建设!
民众可能对法律程序不太了解,但是对劳荣枝是这起***抢劫案主谋是确信无疑的,即使在法律层面真有所谓的程序证据微小瑕疵。但是瑕不掩瑜,从法律南昌二审裁决书看并没有法律上大的问题。
如果劳荣枝不判死罪,对彰显国法,国家民意,遏制劳式犯案模式猖獗漫延,失控趁势,破坏国家安定局面,是一个不可逆的可怕局面!
作为普通人我们无法了解劳荣枝案的所有细节,但在大的原则问题上,必须坚持原则。看到网上吃瓜群众的评论,大多是不懂法只凭感觉而发的不负责任的话。他们污名化地指责吴丹红律师以及支持江西法院投诉吴律师的言行,亳无价值,甚至是助长司法过程中的歪风邪气。说实话,看了这些评论,我对中国人的法律意识之淡薄,对中国法制建设的成果感到悲观和质疑。
一,在这些吃瓜者眼里,只要为坏人辩护的律师都是坏人的同伙或者是为了钱或名的不择手段的诉棍。他们不懂得律师制度是法律体系里的重要一环,是防止司法***的一道防线。即使是犯罪嫌疑人也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力。社会对律师辩护权的尊重程度,代表了这个社会法制意识觉醒的程度;
二,公正的判决取决于审判程序是否合法。没有合法的程序,不能保证判决的公正与合法,程序合法是判决合法、公正的前提。作为普通人,我们无法了解案子的全部细节,对劳荣枝是否该判极刑不能妄作评论,但我们有权知道江西***在审理此案中是否象吴律师说的那样存在程序违法的现象。我认为,广大群众应该把关注点放在程序是否合法这一原则问题上,因为,作为司法机关的江西***,如果连司法程序必须合法这一原则都敢违背,那么,劳荣枝是否被判极刑,都不能让人信服;
三,对于江西高院投诉吴律师这件事儿,我表示十分反感。如果律师发表的观点不称你的心,就要进行投诉打压,那岂不是用行动告诉群众:朕即是法,法即是朕,你小小的律师屁用没有!这是强权对公众公然的挑战。与其这样,江西***还不如直接上书人大,要求取消律师制度更痛快。
对于江西***投诉吴律师这件事儿,相信凡是关心法制建设的人,都不会持积极的态度。我认为,在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吴丹红律师并无违法违规之处,其言行没有超出一个律师的职责范围,在自媒体上发表一些对案子的观点也是很正常的,并没有扇动群众情绪诱导案件走向的意思。
对于大曲线离婚***,汪小菲是否有出轨暂且不考虑。仅仅从婚姻10年每周飞台北的次数来看,一个女人不懂珍惜自己的婚姻共同的目标。单一一方面的洒脱,很自私男人长久也会因为一些小事而感觉疲倦。离婚是必然结果,况且是大曲线个人提出离婚。汪小菲宁愿签订的协议,都在在于一日夫妻百日恩的情分以及帮他生了两个孩子。并不是汪小菲傻还是没有律师团队的问题,而是一切都在于清理之下去签字。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3801085100@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wsfrw.com/post/184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