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最大的问题是容易产生纠纷和争议。你可以要求补签合同,律师事务所应该与你签书面的委托合同。
另外,顺便提一下:根据相关规定,你应该直接与律师事务所签合同,而不是与律师个人。
谢邀。如果你与律师谈好了委托的所有事项并谈好了代理费,那么去该律师所在的事务所签代理合同交费就可以了。
既然没签订合同,你还有反悔的权利,可以思考一下该律师给你的印象如何,是否干练专业可靠。不妨再咨询别的律师,比较一下。目前情况下咨询是不收费的。
我来回答你。
不签订代理合同,私自收费的律师不靠谱
律师必须挂靠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当事人委托律师处理法律事务,首先必须和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律师费也必须打到律师事务所的账户,这是行业规定,如果一个律师不签委托合同,私自收费,很大的可能是因为想逃税,也是重大的执业风险!《律师法》第四十条明确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如果一个律师知法犯法,本身就说明不靠谱!
没有签订合同也不要紧的。因为:一、请律师看似是请某一个个人,实际上是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律师是受律师事务所的指派给你提供法律服务的;二、虽然没有签订合同,但你一定签订有委托书,给律师做了授权,否则律师无法给你提供服务,委托书实际上也是服务合同的一种或者是一部分;三、你委托律师,给他交纳服务费,律师事务所要给你开具发票,这也是证明服务合同的一种方式。当然你请的必须是有执业证的正规律师才行,如果是没有执业证的冒牌律师,或者是偷梁换柱的黑律师,再者是收费不开票的违法乱为者,那就不好说了!因此请律师必须要到正规的律师事务所,请有执业证的正规律师才行,才有保证,否则就容易上当受骗,既花冤枉钱还耽误了你的正事!
开律所与只做律师可以说,差距不是一般的大,用天差万别来形容也不为过!
如果只做一个律师的话,那就只有围绕着法律条文、事件故事、当事人和法官等转了,相对来说比较固定,专业,单一。风险不会太大,无外乎就是代理的官司输赢的问题,业务水平高低的问题。
而开律所就不一样了,不会像律师打官司那么简单!首先,要懂得经营策略,律所受益高低、业务好坏、发展方向、管理知识、会计知识等等,都得去学习,去掌握,去做好!涉及的面太广,量太大,费神费脑!其次,不单纯像律师搞关系那样,不但要与法官搞好关系,与合伙人、律师职工、公检法、税务等各方面都得搞好关系,哪一样考虑不到都会吃亏,都会对自己不利!再者,开律所风险较大,税收、工资、水电租金等等,即使没有业务量,这些固定费用都得交,一个不能少。如果效益不好,这些费用都交不起!不像律师。搞不好就是走人。你开律所怎么走?怎么换单位?只能承受!
第一个问题:设立律所的[_a***_]
根据《律师法》的规定,设立律所需要一定的条件。
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第十五条 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有三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第二个问题:为什么大部分人不去自己设立律师事务所。
个人律师所不能随便开设。现在国家严格控制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基本不许批准了。
就是设立合伙所也必须能够符合设立党支部的才允许设立。
设立律师所不是人们想象的那样,想设立,国家就会批准的。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律师必须在律师所执业。
这个问题我可以回答一下,毕竟我干了28年的律师,在大所、小所都呆过。
本人原来和两个律师创办过一家律所,那是1995年的时候吧,然后几年后我就离开了,到一家北京所干了很多年,然后又出来和两名律师创办了一家律所,那是在2007年,现在算是一名提成律师吧,当然了名义上还是合伙人。
我认为大部分律师不自己开律所,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1、主要是嫌麻烦
当主任、当创始合伙人、高级合伙人,这些印在名片上,出去拉业务面子上都好看,但的确太麻烦。
现在申办个律所,不但要符合开所的要求,而且要有3名党员;司法厅开会点名要主任去,你能不去?每年还要培训,如何管理律所,每年要填写很多表格,这还只是行政管理方面的。
律协每年也有很多会议,需要律所的领导参加,当然了这也是律所的领导扩展人脉的机会,但有的人就比较烦。
还有面对税务部门的也很麻烦,因为律所大部分都是提成律师,律师费到了后,下一个月就要提走,但税如何处理就很麻烦,让律师拿票冲账,那票也不好找。
这个是个是很正常的现象呀!就像其他行业一样,为什么大部分人不去自己开公司,而去上班呢?而且,开律师比开公司难多了。
第一,开公司还可以***用认缴制,开律所都得实缴的。在场地费用等相同的情况下,开律所比开公司其实还要相对较难。
第二,开公司是可以选择有限责任,开律师是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公司由工商部门管,律所由司法部门管,相较于公司而言,律所要面对的各项管理要频繁得多,复杂得多。至少,开公司的话工商部门不会要求你经常参加会议吧?
第四,开律所的资格比开公司要苛刻得多,开公司一般只要不是黑名单就问题不大,开律所要考察执业年限因素等。而且在过去律所办理流程未改变之前,除了国资所就是合伙所,合伙所必须要求三个以上律师,还有执业年限要求。
相对于开律所而言,开公司要简单得多,但从客观情况来看,选择在别人公司的上班的人都是远远多于开公司的人的。而开律所那么难,出现大多数律师选择挂靠律所的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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