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经法院判决以前,任何嫌犯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都是存疑的,所以叫嫌疑人。公诉机关负责指控、负责提出证据证明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但这种公诉权有可能被过度运用,侵犯嫌疑人的权利,那么律师也要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对嫌疑人有利的辩护意见,维护嫌犯的正当权利。即使嫌犯构成***,罪大恶极,也应保障其正当合法权利,如不得被刑讯逼供、程序正当以及具有的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这些都需要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总之,在法治社会,任何人的合法权利都应当受到尊重。而不应当以情绪性的发泄代替法律的适用。
律师替犯法者辩护,并不是做无罪辩护,辩护也分几种情况,一 就是替罪孽大,应判处死刑的罪犯辩护,其辩护目的就是看看还有没有回旋余地,从该***的犯罪动机,犯罪时所发生的各种影响犯罪的情况来辩护,从而使罪犯能从***,改判缓刑。
二 就是一般刑事案件,律师通过与***接触,能了接事情的前因后果,案件审理时,律师可以讲事件的原委如实向法官陈述,使法官不误判。
因为嫌疑人在宣判前之所以叫嫌疑人,而不是罪犯,就是因为他的犯罪行为还不确定。即使嫌疑人有罪,法律也给了他接受辩护的权利,这个权利是法律给的,不是律师要的。嫌疑人也有得到合理判决的权利,律师是维护这个权利的防线。不被重判,不被错判,不承担嫌疑人不应承担的惩罚,这是律师的工作和职能。记住,孩子,嫌疑人所享有的每项权利,都是法律赋予的,决定律师说的对不对,有没有理,是法官判断的,这些都与律师无关。律师只是为嫌疑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利,不承担无罪之罚,不承担额外的惩罚。即使嫌疑人有罪,也要维护他不承受本应承受处罚之外的处罚。也许再成长十年,你就会明白事理了。
这是香港、美国电影电视剧看多了,以为律师通过钻法律的漏洞,可以将明知是故意***犯的罪犯通过无罪辩护予以释放。可以明确的是在中国的司法体制下,不存在这样的事。
中国的律师有律师的职业道德底线,而且如果律师知道犯罪嫌疑人是故意***犯,那么公检法三机关比律师更早,更全面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坐实,掌握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远比律师充分、确实。法庭开庭审理不过是对这些事实和证据的再一次确认。律师的辩护已无关乎案件的审判结果,绝对不可夸大中国律师在刑事审判中的作用。
那么,存在不存在律师明知当事人是故意***犯却给他作无罪辩护,明确告诉你,不存在这样的情况,也没有任何一个刑辩律师会这样做。任何辩护都是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都必须遵循相应的法律规定,法庭不是律师任性的地方,违背事实和法律的辩护不仅不会被***纳,甚至可能会被驱逐出法庭。如果不顾事实辩护,构成扰乱法庭罪,则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人认为,如果律师知道当事人故意***却给他做无罪辩护,律师是否犯法,要分情况来看。
《律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
第三十一条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以上是《律师法》规定的律师的权利和义务。由此可见,***如有一个类似于张玉环的案例,律师通过与当事人沟通或其它方式,知道当事人就是***犯,但他挑证据不确凿的毛病,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并且辩护成功。这种情况,当事人的辩护律师是不犯法的,只能说这位律师存在职业道德问题。
***如律师受当事人的贿赂,串通当事人捏造事实,去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佷明显本身就违犯了律师法。如果受害人掌握足够的证据,就可以把律师告上法庭。
总的来看,只要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一般来说律师都会极力为当事人辩护,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尤其为犯罪方辩护时,我们旁观者不是很理解,但这也是一名律师应有的职业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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