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找媒体重要!呼格案、***案等等,没有媒体人参与造势,使他们实在捂不住了,他们能决定重审?呼格、***二位母亲依法律途径,申诉二十年,有用吗?没有监督的权力必定产生***,审判权更不能例外。
首先讲,媒体的力量是强大的,是任何人都不可忽视的。只要媒体是合法依规的传播真实的信息,都会给当事人带来大众的关注。而我们通过很多事例看到,绝大多部分普通民众都是心存善良,向往公义,向往正义,期望社会有道德,期望民众有良知。但是如果涉及了案件,尤其是刑事案件,不管你相不相信律师,你都必须要聘请律师。特别是你已经被公诉人指控为犯罪嫌疑人的话。那无论在哪一个环节,你就是个准罪犯了,标准称呼是”被告人”。虽然国家法律的规定,任何人在不被法院判决以前都是无罪的,但这句话基本是空话。一旦成为公诉机关所指控的犯罪嫌疑人,那你就已经是个罪犯了。在刑法上面,对你的称呼和规定都不一样。你要说话,叫做供述和辩解。而被害人或其他当事人,说话叫陈述。还有检察院和***规定,刑事案件当事人不可阅卷,因此,你不聘律师,你就无法阅卷,不能阅卷怎样为自己辩护?如果你自己面对法官和检察官,你要辩护,他们就认为你是在辩解甚至说你狡辩,而律师为你辩护,检察官和法官就不能说他在辩解和狡辩。因为辩护就是律师的工作。还有无论什么样的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都是很深繁杂而博大。所以涉及到案件的话,那还必须要请律师。至于律师可不可信,这和看病一样,看运气了。尤其很多律师,同时接在手的常常好几个案子,没有充分的时间在每一个具体的案子上,花费很大的精力。这就需要当事人自己也要花出相当多的时间来查阅有关的法律资料和相关资料。律师有时和医生一样经历的案子多了,就成老油条了。如果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真的感觉律师不可信,可以随时更换律师。这在法律上是允许的。当然了,经济方面要有损失或者增加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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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生遭遇问题求救媒体还是请律师?你敢相信律师吗?》
一、根据民商事司法诉讼程序,应当先请律师;但是,当律师与法官共同串通充当“***保护伞”恶意损害守法公民合法人身生命安全、合法财产权益时。唯一是寻求媒体曝光,阳光监督办案。让吃里扒外“黑律师”受到应有法律制裁。
二、律师当前唯利是图伪造***证,虚假诉讼多,缺少“公信力”。
媒体不知道怎样,律师就省省吧。亲身经历,因被冤屈十年导致本来残破的家负债累累。十年来找过许多律师,其中还包括高大上的律师。就没有遇见一个能真心帮助的律师。都是只知赚钱,不知道德良心的东西。有些连诉状都写不好。
现在的律师素质不是一般的差,以我之经历,稍一不慎就要上当受骗,非但对打官司没有帮助,反而将你往沟里带。个中辛酸一言难尽。有些律师大约是属于有良心的,知道诉讼对象过于强势干脆不接生意。总之一句话,当今的社会环境,打官司难。期望律师仗义执言,更是难上加难。施洋、史良这样的大律师,好律师现在找不到看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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