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在被拆迁人收到拆违通知或决定后,不要慌张、恐惧,亦不用犹豫,你应该立即针对***方的拆违通知或决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尤其注意的是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超过法定期限将非常不利。根据《行政强制法》第35、36、37、38条规定,行政机关在拆除“违建”前,应当事先以书面形式催告被***人履行义务,告知并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听取其意见。而在实践中,***方较多只知强拆,并不会履行法定程序,在其“拆违”过程中存在诸多的程序违法之处。为达到其***目的,***方会选择对被***人断水、断电,夜里组织身份不明的社会人员对被***人房屋进行破坏。在此提醒广大被***人,遇到上述情况时,第勿慌张,第二要沉着应对,不可以暴制暴。第三要尽可能地留存证据,以便为后期进行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提供依据。限期拆违通知或决定期满后,***方会堂而皇之地对***人的房屋进行拆除,但依据《行政强制法》第44条之规定,在接到限期拆违通知或决定后,若被***人及时提起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方是不能进行***的,如***方贸然强拆,其***行为应被认定为严重违法行为。
房屋******如何向法院提起诉讼?***人与被***人达成***补偿安置协议后,一方反悔,就房屋补偿、安置问题提***讼。或者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在搬迁期限届满后***人可以依法***。接下来为您详细介绍。
***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关于受理房屋***、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规定:“***人与被***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提***讼的,人民***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符合约定的,按照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当事人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有以下两种情形。其一,***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届满后***人可以依法向人民******。其二,***人与被***人达成协议后,且***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提起民事诉讼。
关于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
一旦***人与被***人或者***人、被***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管理部门裁决。只有经行政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裁决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
实施裁决的房屋***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房屋***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是被***人的,由同级人民***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裁决的内容是条例第13条规定的***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
任何一方当事人或者与行政裁决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裁决不服的,都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人民***根据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行政裁决的事实认定、行政程序、法律适用、有无超越职权和***等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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