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重要!
现在检察院实行员额检察官负责制及捕诉合一,即审查批捕与审查起诉由原先各由一名检察官承办,集体讨论决定改为两个阶段均由同一名检察官负责并决定,特殊情况才集体讨论决定。律师的作用就是协助检察官将无罪、微罪、疑罪案件“止步”在审查批捕阶段。一旦失误“闯过”批捕“关”,***到法院就成必然。指望***“冒犯”公安、检察而宣告无罪,虽不能说绝无可能,但概率极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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