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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错方离婚诉讼书

  1. 婚外情导致离婚的,能不能追究第三者的法律责任?
  2. 女方过错离婚赔偿多少?

婚外情导致离婚的,能不能追究第三者的法律责任

三确实可恶,但单独就破坏家庭起诉,法律上是没相关规定的,法院也不会受理。要想***小三,王律师大家三个方法:

1.***小三返还财产,要知道,大到一套别墅,小到一份外卖,只要是男方赠与给小三的财产,都可以要求小三返还,因为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小三明知男方有配偶,还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构成重婚罪。不仅可以***小三,还能一起把渣男送进去,因为重婚罪是惩罚双方的,出轨的配偶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过错方离婚诉讼书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3.如果你老公是军人,小三可能构成破坏军婚罪,你可以报警抓TA。

三儿和出轨方同罪!出轨方必严惩!!!你看看离婚率问题少年能下去多少婚姻里不仅是***关系,还有孩子…相关部门感觉从不考虑下一代,下下一代的问题!不爱可以离,婚内出轨,漂,不可赎!

中国目前还没有追究第三者的法律条文!我是强烈主张对小三追求法律责任,***时代对小三有以破坏家庭罪送劳动教养的,现在可参照执行。如果女方因第三者解入,自杀身亡应追求小三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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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不是捆绑男女的枷锁,也不是束缚男女的工具。弱者自卑且自身条件不够,又无力让另一半忠诚自已,使其为已所利用,给自已带来利益价值,总想通过强制手段使其屈服,以受害者的嘴脸让人们同情和可怜,美其名曰:我尊纪守规又奉献,你却身在曹营心在汉?出现这种问题首先问问自己做的如何,缺点和不足在哪里,然后再指责别人。物质和精神生活贯穿人生始终!只有夫妻两个人同时感到心里平衡和满足才能和平共处。婚姻法只是对夫妻和家庭成员利益起到保护和约束作用,并不能限制个***身和精神自由,惩罚出轨者和第三者是严重侵权行为,而且起不到任何作用,只能使矛盾激化,甚至给所谓的受害者伤害对方找借口和理由,另一半不爱你,你非要用强制手段使之屈服,这也不公平。如果出轨和小三都入刑,现有的公共***和监狱根本不够用,再有,你把老婆或老公送进监狱就能使她(他)的心改变而忠诚于你吗?你的孩子有个出轨判刑的父亲母亲怎么抬起头?人生和事业怎么会有好的前程?遇到另一半背叛,应好好勾通,能回归家庭的是一时糊涂,有重新开始的条件和基础就别痛苦,也别伤害和报复。无法挽回情况就让她(他)随波逐流,身还在心在外,留着躯壳有何用?活好自己,找到未来的人生之路,才是最好的出路!恨他、怨他、打他、S他,又有什么用?失去的会回来吗?保护好自己的利益重新出发,寻找下一站的幸福不好吗?何必难为他人又难为自已?把自已纠缠于原地不痛苦吗?

中国法律就该严惩出轨者和小三,多少小三为了金钱利益坐享其成,给原配及孩子造成心理阴影及伤害是没有经历过的人无法想象的,还有的小三为了上位强行生下孩子,给小三及其原生家庭双方带来的伤痛是双方家庭从上至下一辈子羞辱。同时也因此有多青年恐婚。由于出轨者沒有法律的约束机制使得现在社会上越来越多的人出轨,那么对于出轨者及小三就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对家庭稳定和社会公德意识是一个重要因素。

女方过错离婚赔偿多少?

过错与性别无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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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性抚养案件获***高

欺诈性抚养,是指夫妻一方子女经过多年抚养,最后发现孩子是另一方与他人所生,那么无过错方对非亲生子女的抚养就属于欺诈性抚养。

由于欺诈性抚养严重侵犯了无过错方的生育权,违反了婚姻中的忠实义务,同时这种欺诈行为,给无过错方的名誉造成了不应有的贬损,因此***会支持无过错方的诉讼请求判决过错方赔偿一定的精神损失,以弥补一方给无过错方带来的巨大精神打击和严重心理创伤。

在这类案件中,无过错方除了主张损害赔偿外,一般还会主张要求对方返还抚养费。若无过错方有证据证明具体抚养费用的,***会将该部分费用定性为夫妻共同财产,在此基础上无过错方可以获得一半的金额。若无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具体支付了多少抚养费的,***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每月600--2000元不等的金额,判决过错方返还无过错方相应费用。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条第(一)项规定:“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_a***_]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因此,对于作为原告的无过错方,离婚时已经知道存在损害赔偿事由的,要在离婚诉讼中一并提起,若判决离婚后再提起损害赔偿之诉的,***不会支持。

对于离婚后才知道损害赔偿事由的,由于无过错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知晓该损害事实,故其从根本上不能亦无法在不知晓损害事实时要求损害赔偿,只有当无过错方知晓损害事实时才有提出损害赔偿之诉的可能。从多份判决上看,此种情况下,无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的,***一般不会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条第(一)项处理

如果无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一审程序中未主张损害赔偿,在二审程序中增加损害赔偿诉讼请求的,***一般会根据民诉法解释第328条规定处理,即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

如果双方以协议方式离婚,事后又提起离婚损害赔偿的,由于婚姻登记机关仅对离婚要素作形式审查,并不处理离婚损害赔偿,所以当事人仍然可以单独提起离婚损害赔偿之诉。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明确表示放弃该权利的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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